根據區民政局、區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江津區敬老院工作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津民政〔2014〕308號)文件精神,經鎮黨委政府同意,現就我鎮嘉樂敬老院公開招聘管理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二、招聘崗位
根據工作需要,公開招聘1名敬老院管理人員。
三、招聘資格條件
(一)政治素質:熱愛農村五保供養工作,自覺遵守敬老院管理制度,廉潔奉公、勤勞熱情、誠實守信、恪守職業道德。
(二)身體素質: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精神疾病,能勝任崗位工作。
(三)文化和業務素質: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含初中),能獨立承辦崗位工作事項,妥善處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四)年齡及戶籍:男女不限,年齡均在45周歲以下,報聘敬老院管理工作人員,且具有江津區常住戶口,常住本鎮持有本鎮戶籍且略懂廚藝的優先予以考慮聘用。
四、公開招聘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1月10日,逾期不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中山鎮民政辦(咨詢電話:47768106)。
3.報名方式:現場本人報名。
4.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均用A4紙復印,各1份)。
(二)聘用:根據面試考察結果,經鎮黨委政府研究后,確定擬聘用人選,同時按照規定,應進行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擬聘人員取消擬聘資格,擬聘用人選可依次替補。公示一周后,無不良反映的,由鎮嘉樂敬老院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公示一周后有不良反映經核查屬實的取消擬聘用人選的擬聘用資格,擬聘用人選可依次替補。
五、待遇及管理
1.實行聘用制管理。被聘用人員與鎮嘉樂敬老院簽訂聘用合同,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聘期一年。可連選連聘,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員達到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或已在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以及違反區民政局、區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江津區敬老院工作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津民政〔2014〕308號)文件相應規定的,自動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2.被聘人員工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工資占工資標準的75%,績效工資占工資標準的25%。基本工資按月發放,績效工資納入全區績效工資總量根據敬老院工作班子和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予以發放,工資標準為當年度重慶市城鎮社會保險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下限(即2014年為1701元/月),并按規定辦理養老、城鄉醫療保險、工傷、失業、生育五大基本社會保險。
中山鎮嘉樂敬老院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