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14年我縣衛生系統事業單位緊缺急需專業職位未招滿,根據用人單位申請,并經縣編委會和市公務員局同意,明溪縣公務員局將依照《三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明人〔2012〕33號)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2014年明溪縣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專業工作人員統一考試。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本次衛生系統事業單位計劃招聘緊缺急需專業工作人員26人。具體招聘職位在明溪縣公務員局網(www.mxrs.org)向社會統一公布,詳見附件:《 2014年明溪縣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專業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各項資格條件。
6. 年齡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79年1月5日至1997年1月5日期間出生),部分崗位對年齡另有規定的,以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為準。
7.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考試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生,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具體要求
1.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是指考生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
2.留學歸國人員、香港或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3.通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而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考生,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關證明;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4.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崗位,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4年)》中“××類”所列專業的報考者準予報考;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準予報考;取得雙學歷(位)的報考者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的任一學歷(位)報考(有學位要求的,其學歷、學位均須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對應)。考生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署的專業為準。
5.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
招考崗位要求的其它專業證書、資格證書等,報考者必須在2015年1月5日前取得或已通過考試,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須在面試前資格復核時,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是否通過考試的結論。
三、報名時間、地點、方法、注意事項及領取準考證
(一)報名時間
2015年1月5日一6日(正常上班時間)。
(二)報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可到明溪縣公務員局網(www.mxrs.org)下載打印《明溪縣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三)報名地點
縣衛生局(縣政府大院內)
(四)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和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持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戶口簿、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等與報考資格有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到現場公開報名(報考者可以委托親友代為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責任由委托人承擔),并如實填寫《明溪縣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提交6張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按規定繳納報名費80元。
2.考生所留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
3.應聘人員應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應聘人員通過弄虛作假、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獲得應聘資格的,在考試、體檢中舞弊的,一經發現,除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外,三年內不得參加我縣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試。
4.屬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及農村“二女計生戶”的報考者可減免有關考務費用。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考生,應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特困家庭的考生,應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農村“二女計生戶” 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計生部門出具的“二女計生戶”證明。以上考生報名時需提供相關材料方可減免有關考務費用。
(五)領取準考證
報考人員于2015年 1月9日(正常上班時間)持身份證及報名發票到縣衛生局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辦法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滿分為100分。
(二)面試內容
衛生專業基礎知識、醫務職業道德及醫務人員其它應知應會知識。
(三)面試同分判定
若2個以上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相同,經縣公務員局同意后加一場面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四)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詳見明溪縣公務員局網(www.mxrs.org)。
五、體檢
1.體檢對象按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
2.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要求;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本人自理;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精神,取消體檢中的乙肝檢測項目。
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進入體檢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職位空缺的,原則上應從報考該職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
六、考核和聘用
(一)考核由縣公務員局對面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者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考核。考核內容主要是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在校學習表現以及對是否需要回避、計生及綜治等方面的情況。
(二)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額,經縣公務員局核準,可從招聘該崗位上線合格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
(三)擬聘人選在明溪縣公務員局網(www.mxrs.org)考試公示欄公示無異后,由縣公務員局報縣里研究,研究同意后,由縣公務員局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四)招聘人員的待遇按照事業單位同類工作人員標準執行。
(五)招聘的人員須在明溪縣服務滿五年(含試用期),未滿五年參加異地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考試及申請調離我縣、解聘的,按照《關于規范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異地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考試及調動的通知》(明人〔2012〕148號)和《關于規范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借用和調動制度的補充通知》(明人〔2014〕83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其他事項
1. 招聘計劃人數與面試人數比例為1:1崗位的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為合格。考生采取不正當手段造成招聘計劃人數與面試人數1:1比例的,該崗位取消面試。
2.面試成績以及與本次事業單位考試招聘有關信息將在明溪縣公務員局網(www.mxrs.org)公布,請報考者注意經常登陸本網站了解有關信息。
3.考生與聘用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用從事該單位人事、財務、監察崗位的工作、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也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考生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
4.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信息或通過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有關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騙取應聘資格的,或在考試、體檢、考核中舞弊、欺騙組織的,一經發現,除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外,三年內不得參加我縣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試。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并及時受理和查處有關投訴或者舉報。
上述解釋、規定僅適用于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本通告由明溪縣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衛生局聯系電話:0598—2813462,聯系人:小賴
公務員局聯系電話:0598—8759901,聯系人:小溫、小鄭
附件:《 2014年明溪縣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專業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明溪縣公務員局
2014年12月25日
2014年明溪縣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專業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 |||||||||||||||||
主管 |
招聘單位 |
經費 |
崗位編碼 |
招聘 |
招聘 |
筆試面試(含技能測試)成績折算比例 |
崗位資格條件 |
|
備注 | ||||||||
最高年齡 |
專業 |
學歷及類別 |
學 |
政治面貌 |
性別 |
招聘對象 |
其它條件 |
招聘單位審核人姓名、聯系電話 | |||||||||
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 |
不 | ||||||||||||||||
明溪縣衛生局 |
明溪縣中醫院 |
財政核補 |
163101 |
專技人員01(醫療崗位) |
1 |
緊缺急需專業免筆試 |
30 |
臨床醫學 |
本科及以上 |
|
學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小賴 |
|
眀溪縣醫院 |
財政核補 |
163201 |
專技人員01(醫療崗位) |
6 |
緊缺急需專業免筆試 |
30 |
臨床醫學 |
本科及以上 |
|
學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小賴 |
| |
163203 |
專技人員03(醫療崗位) |
1 |
緊缺急需專業免筆試 |
30 |
康復醫學 |
本科及以上 |
|
學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小賴 |
| |||
163204 |
專技人員04(麻醉科崗位) |
1 |
緊缺急需專業免筆試 |
30 |
麻醉學 |
本科及以上 |
|
學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小賴 |
| |||
163208 |
專技人員08(護理崗位) |
1 |
緊缺急需專業免筆試 |
30 |
護理學類 |
本科及以上 |
|
學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具有護士執業資格 |
小賴 |
| |||
明溪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財政核補 |
163302 |
專技人員02(醫療崗位) |
1 |
緊缺急需專業免筆試 |
35 |
預防醫學 |
本科及以上 |
|
學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小賴 |
| |
明溪縣蓋洋中心衛生院 |
財政核補 |
163501 |
專技人員(醫療崗位) |
1 |
緊缺急需專業免筆試 |
35 |
臨床醫學 |
大專及以上 |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小賴 |
| |
明溪縣夏坊衛生院 |
財政核補 |
163601 |
專技人員01(醫療崗位) |
2 |
緊缺急需專業免筆試 |
35 |
臨床醫學 |
大專及以上 |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小賴 |
| |
163603 |
專技人員03(公共衛生科崗位) |
1 |
緊缺急需專業免筆試 |
35 |
預防醫學、臨床醫學 |
大專及以上 |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小賴 |
| |||
163604 |
專技人員04(藥劑科崗位) |
1 |
緊缺急需專業免筆試 |
35 |
藥學、藥劑學、藥物分析 |
大專及以上 |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小賴 |
| |||
163605 |
專技人員05(檢驗科崗位) |
1 |
緊缺急需專業免筆試 |
35 |
醫學檢驗、醫學檢驗技術 |
大專及以上 |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小賴 |
| |||
明溪縣衛生局 |
明溪縣楓溪衛生院 |
財政核補 |
163701 |
專技人員01(醫療崗位) |
2 |
緊缺急需專業免筆試 |
35 |
臨床醫學 |
大專及以上 |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小賴2813462 |
|
明溪縣瀚仙衛生院 |
財政核補 |
163801 |
專技人員01(醫療崗位) |
1 |
緊缺急需專業免筆試 |
35 |
臨床醫學 |
大專及以上 |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小賴 |
| |
163802 |
專技人員02(醫療崗位) |
1 |
緊缺急需專業免筆試 |
30 |
臨床醫學 |
本科及以上 |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小賴 |
| |||
明溪縣瀚仙衛生院 |
財政核補 |
163901 |
專技人員04(公共衛生崗位) |
1 |
緊缺急需專業免筆試 |
30 |
預防醫學、臨床醫學 |
大專及以上 |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小賴 |
| |
明溪縣沙溪衛生院 |
財政核補 |
164102 |
專技人員02(醫療崗位) |
1 |
緊缺急需專業免筆試 |
35 |
臨床醫學 |
大專及以上 |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小賴 |
| |
明溪縣夏陽衛生院 |
財政核補 |
164202 |
專技人員02(醫療崗位) |
1 |
緊缺急需專業免筆試 |
30 |
臨床醫學 |
大專及以上 |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小賴 |
| |
164203 |
專技人員03(婦產科崗位) |
1 |
緊缺急需專業免筆試 |
30 |
臨床醫學 |
大專及以上 |
|
不限 |
不限 |
女 |
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從事婦產科工作 |
小賴 |
| |||
164206 |
專技人員06(藥劑科崗位) |
1 |
緊缺急需專業免筆試 |
30 |
醫學檢驗、醫學檢驗技術 |
大專及以上 |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小賴 |
| |||
合計 |
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