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林業科學研究院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主管部門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共有2個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名(其中,考試招聘5名、考核招聘1名,詳見附表)。
其中,“林業信息工程、地圖學與地理信息系統”專業崗位按考核方式進行公開招聘,考核招聘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應聘者不參加《綜合基礎知識》考試,直接到招聘單位參加相關考核。報名時間和考核等相關事宜,請咨詢招聘單位。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六)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正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5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4年11月28日起至12月5日止(報名時間為行政上班工作時間內,“林業信息工程、地圖學與地理信息系統”專業考核招聘崗位報名截止時間延長至2014年12月31日)
2.報名地點:重慶市新牌坊三路366號重慶市林業局504室
3.聯系人:陳梅18983658299市林科院
羅綠萍13908316008市規劃院
4.報名要求。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者根據報考崗位及專業要求,持畢業證、學位證(2015年應屆畢業生憑畢業生推薦表)、身份證及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等原件且同時提供復印件(A4紙)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張到指定地點報名。本人不能到場的可委托報名,但須出示委托人的相關證件和委托材料。崗位條件中要求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必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同意報考)證明》。
5.資格審查。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填寫《考試報名登記表》,并按規定繳納報名考務費。(50元/科)
6.各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具體見《一覽表》)。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
6.領取《準考證》:考生于2012年12月8日憑身份證和繳款收據到重慶市林業局辦公樓504室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
考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專業科目測試及面試。
(一)公共科目筆試(分值100分)
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以2014年下半年發布的考試大綱為準),筆試時間初定于2014年12月20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及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二)專業科目測試(分值100分)
專業技術崗位專業科目測試內容為本專業(行業)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能,由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確定內容并組織實施,市人力社保局組織巡視(測試時間、地點及方式見附表)。
(三)面試(分值100分)
面試由上級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組織,市人力社保局負責指導、監督。凡考生有一科及以上缺考,取消面試資格。
招聘面試比例為1:2或1:3,具體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根據擬招聘崗位實際報考人數多少確定,并在考試前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發布。
面試人選按面試比例,根據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
面試比例為1:3的崗位,若因考生棄考或資格復審不合格達不到1:3的,則面試比例調整為不低于1:2。凡面試比例低于1:2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其中,特殊崗位或急需緊缺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的,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無法遞減的,考生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成績均達60分以上,方可進入面試。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參加考試考生的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成績等情況,在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公眾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須在公示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持有關證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以及崗位要求的職稱和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有工作單位的需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到用人單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方式、時間及地點等見附表。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當總分相同時,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體檢由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若體檢、考察、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進入面試且合格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試、考核、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在各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公眾網站上發布。
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2015年應屆畢業生,201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