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縣事業單位補充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的需要,根據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發〔2011〕36號)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經研究,我縣教育系統擬面向社會直接考核招聘3名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眉山人事考試網http://www.mspta.gov.cn上發布):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為編制內招聘。具體招聘單位及名額詳見《2014年洪雅縣事業單位考核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2014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或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他人員必須在報名時取得并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招聘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第二十九條有關回避的規定;
(6)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崗位表》。報考人員本人的有效學位證以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所報考崗位“學歷(學位)”和“學科或專業”(指與學歷學位相對應的專業條件)兩欄的學歷、專業資格條件要求應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雙向選擇、直接考核方式進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9月28日至9月30日。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選擇其中一種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免收報名費。
3.報名辦法
(1)網絡報名:報考人員登錄眉山人事考試網(www.mspta.gov.cn),下載《報名信息表》(見附件2),如實、準確填寫相關報名信息(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并將《報名信息表》電子版通過本人郵箱發送到15999707@qq.com郵箱。
(2)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填寫《報名信息表》,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或學歷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1寸免冠近照2張,到洪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樓人才流動服務中心現場報名。
(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1.資格初審。網絡報考人員請于2014年9月28日至9月30日通過電話咨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崗位。
2.資格復審。網絡報考人員在考核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現場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同步進行。
(三)考核。縣組織人社部門、招聘單位和行政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復核考核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根據考生綜合考核情況,由主管部門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報縣組織人社部門審定。擬聘人選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額,也可以不招聘。考核的時間、方式和內容另行通知。
五、體檢
(一)擬聘人選須參加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文件規定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二)體檢時間和地點。體檢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體檢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三)復檢及遞補。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由縣組織人社部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因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各種原因出現的缺額,是否遞補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根據考生綜合考核情況報縣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確定。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眉山人事考試網(www.mspta.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間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一)考核、體檢并經公示合格者,由洪雅縣組織人社部門審核確認。
受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原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流動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其中:原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流動的人員可按相關規定辦理流動手續;
(二)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應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規定的時限內(具體時間以書面通知為準)到招聘單位報到,招聘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辦理聘用等手續;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政策待遇
(一)招聘人員在聘用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受聘人員在服務期未滿前,不得辦理流動手續。
(二)招聘的人才按政策規定免費辦理人事代理,由相關單位協助辦理配偶工作調動、子女入學、入戶等。
(三)其他津補貼及福利待遇按洪雅縣有關政策執行。
九、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由洪雅縣紀委(監察局)進行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如發現違規違紀問題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洪雅縣紀委監督電話:028-37403843
洪雅縣委組織部監督電話:028-37405811
洪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電話:028-37402778
本公告及其未盡事宜,由中共洪雅縣委組織部、洪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14年洪雅縣事業單位考核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附件2.《2014年洪雅縣事業單位考核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報名信息表》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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