墊江縣2014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簡章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促進人才隊伍結構優化,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考核招聘4名專業技術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共有2個事業單位面向社會考核招聘工作人員4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墊江縣2014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情況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附件1)。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由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組織實施,應聘者不考《綜合基礎知識》,直接到規定地點參加面試考核。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崗位所需的學歷、年齡和工作經歷條件;
4.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工作經歷等計算時間截止為2014年9月28日;
7、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二)應聘人員需自愿在招聘單位服務5周年及以上。
(三)凡下列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勞動教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具體要求為:
報名時間:2014年9月29日上午8:30-10:00
報名及考核地點:重慶師范大學大學城校區就業指導中心313、314室
面試時間:2014年9月29日上午10:00開始
聯系人:周華鄭軍
咨詢電話:1399680224315923690266
各報考人員需現場提交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2015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生證、《就業推薦表》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其復印件1份和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五、考試考核
此次考核招聘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由墊江縣人力社保局會同縣委宣傳部門組織。
(一)面試考核。面試考核總分值為100分,面試采取專業答辯的方式進行,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新環境適應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工作態度等。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根據面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并結合崗位需求數量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體檢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渝人發〔2006〕44號)規定,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察。體檢合格者,由縣人社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按回避制度規定回避等情況等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考生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缺額,不遞補。
七、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等事宜在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查詢。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cqhrss.gov.cn/u/cqhrss/)、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djxrlsbj.gov.cn/)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準考證號、擬聘單位和總成績等。公示發布以后因考生自動放棄招聘資格出現的崗位空缺將不再遞補。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報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人事關系。
考核招聘人員須在本縣服務5年以上,未滿服務期的,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