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邊彝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馬邊彝族自治縣衛生局
2014年民族地區陽光天使計劃考核招聘公告
根據四川省衛生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印發四川省民族地區陽光天使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衛辦發〔2012〕268號)精神和《四川省衛生廳關于下達民族地區陽光天使計劃2014年招聘計劃的通知》(川衛辦發〔2014〕52號)要求,馬邊彝族自治縣考核招聘6名醫學專業工作人員。現將考核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單位地址 |
主要職能 |
馬邊縣人民醫院 |
差額撥款 |
馬邊縣民建鎮場鎮 |
承擔常見病、多發病、疑難雜癥診治及鄉鎮醫院業務培訓指導 |
榮丁鎮衛生院 |
差額撥款 |
榮丁鎮場鎮 |
承擔轄區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 |
下溪鎮衛生院 |
全額撥款 |
下溪鎮場鎮 |
承擔轄區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 |
民建鎮衛生院 |
全額撥款 |
民建鎮場鎮 |
承擔轄區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 |
雪口山鄉衛生院 |
全額撥款 |
雪口山鄉場鎮 |
承擔轄區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 |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省公開招聘取得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醫學類專業畢業生,應聘人員必須在報名時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
(二)基本條件
1.應聘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詳見《2014年馬邊彝族自治縣陽光天使計劃直接考核招聘醫學專業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名者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等,報名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三、考核招聘單位及名額
招聘單位、名額見附表《2014年馬邊彝族自治縣陽光天使計劃直接考核招聘醫學專業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四、考核招聘方式
1.報名:應聘者應在2014年9月30日前直接與馬邊彝族自治縣衛生局聯系(需準備資料:①《2014年馬邊彝族自治縣陽光天使計劃直接考核招聘醫學專業工作人員信息表》2份,請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②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③有效的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④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1份;⑤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
聯系人:張躍全 聯系電話:4520007
地址:馬邊民建鎮東光大道鄢家巷33號
2.考核:由縣人社局、衛生局組織,實行用人單位與應聘者雙向選擇,擇優錄用的原則直接考核確定。
五、體檢
考核合格人員,由縣人社局、衛生局組織進行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六、審核確認和聘用
通過考核并體檢合格人員,由縣衛生局按照有關文件要求組織收集整理申報材料,并由縣人社部門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上報擬聘人員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通過審核確認后,按照有關規定簽訂服務期合同和辦理聘用等手續。
七、簽約聘用
按有關規定與招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簽訂服務期合同,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簽章、簽名生效。合同雙方應當嚴格遵守項目聘用合同的各項約定,并會同當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招聘人員應自覺接受管理,服從單位項目安排。考核引進人員,應按規定在民族地區縣級及以下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6年方可流(調)動,其學費補償按照平均每學年不超過6000元的標準,在6年服務期內分年度補償。
附件:1.2014年馬邊彝族自治縣陽光天使計劃直接考核招聘醫學院專業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rar
附件:2.2014年馬邊彝族自治縣陽光天使計劃直接考核招聘醫學專業工作人員信息表.rar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