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武漢市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武政辦[2011]13號)的精神,結合江漢區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設定和實際工作需要,江漢區人力資源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10名,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具有武漢市中心城區戶口,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復退軍人,年齡不超過30周歲。其中普通高校畢業,所學專業為法律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用。
二、職位簡介
職位性質: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是由政府出資設立的政策性公益崗位;
工作職責:采集所在區域所有用人單位基本信息及勞動用工情況,建立用人單位勞動用工信息檔案并定期更新;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接待群眾對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聽取和反映用人單位和群眾對貫徹實施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加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的意見、建議和要求;收集、排查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違法線索及群體性突發事件案情;建立轄區用人單位勞動用工情況數據庫,實現對用人單位的全面覆蓋和動態監管;完成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布置的其他工作;
工作地點:江漢區轄區范圍內。
三、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工作職責,遵守相關工作紀律;
(四)具有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并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正常履行職責的文化程度、專業技能。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一)受黨紀、政紀、勞動教養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二)正在接受紀檢審查、司法調查或者審計的;
(三)曾受刑事處罰或者曾受辭退、開除處分的;
(四)現役軍人、非應屆的在校學生;
(五)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三、報名
本次招考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其具體程序如下:
(一)報名時間
應聘人員在2014年9月15日至9月25日我局一樓人力資源市場進行報名。(周六、周日休息)
(二)準備相關資料
應聘人員須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復印件、畢業證復印件、學位證復印件、兩寸免冠彩色近照兩張。提交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本次考試免收個人相關費用。
(三)其他事項另行通知
對于報名中的具體情況有所不明,可向我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咨詢,咨詢電話:85709017或85709031。
武漢市江漢區人力資源局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