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根據中共福州市委辦公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民政局(社區辦)《關于社區工作服務站規范化建設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榕委辦發〔2013〕4號)精神,針對我區社區工作服務站專職工作人員缺編情況,擬面向社會人員及社區“兩委”成員、社區服務協管員進行公開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人數
社區工作服務站專職工作人員非領導崗位招聘對象是面向社會人員及社區“兩委”成員、社區服務協管員。本次我區招聘的社區工作服務站專職工作人員總人數為75人,其中面向社會招聘人數為25人,面向社區“兩委”成員、社區服務協管員招聘人數為50人。(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條件
按照《關于社區工作服務站規范化建設的實施辦法》,將社區工作服務站招聘對象條件分為三類,其條件分別為:
(一)面向社會招聘的社區專職工作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1)具有本區戶籍或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本區有固定住所、連續居住一年以上(須由公安部門或社區居委會證明);(2)年齡在18周歲以上,女37周歲以下,男43周歲以下;(3)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4)身體健康、無重大疾病或傳染病;(5)熱愛社區工作,服從組織分配,無違法犯罪記錄和不良行為。
(二)面向社區“兩委”成員(含社區整合前的“兩委”成員及城中村改制村的“兩委”成員)招聘的社區專職工作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1)年滿18周歲,且女50周歲以下,男55周歲以下;(2)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3)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在2014年文明城市創建工作中未被市創建督導組紅牌警告。
(三)面向社區服務協管員招聘的社區專職工作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1)年滿18周歲,且女45周歲以下,男50周歲以下;(2)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3)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服從組織分配。
(四)年齡計算方式為:18周歲以上(1996年8月27日以前出生);37周歲以下(1977年8月27日以后出生);43周歲以下(1971年8月27日以后出生);45周歲以下(1969年8月27日以后出生);50周歲以下(1964年8月27日以后出生);55周歲以下(1959年8月27日以后出生)。
三、聘期待遇
社區專職工作人員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服務協議,再由勞務派遣公司與專職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新聘用的社區工作服務站專職工作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試用期內報酬標準為轉正后的80%。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詳見《中共福州市委辦公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民政局(社區辦)<關于社區工作服務站規范化建設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榕委辦發〔2013〕4號)相關社區工作服務站專職工作人員報酬待遇的規定。
四、招聘程序(8月下旬至9月底)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現場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面試、考核、報批和公示、聘用等程序統一組織實施。
(一)現場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14年8月27日至2014年9月2日(正常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方式:
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面向社區“兩委”成員和社區服務協管員的,到所屬街道(鄉鎮)報名;面向社會招聘的人員直接到區民政局(社區辦)報名(具體地址為:倉山區展進路11號倉山區民政局三樓基層政權科)。
3、報名材料:
報名者均須攜帶報名表2份(見附件2,可在倉山區政府網站下載,網址為www.fzcangshan.gov.cn)、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相關證明)、1寸免冠證件彩照3張。證明材料原件現場審驗后退還報考人員,其他材料予以留底備案。
★請考生及時關注倉山區政府網站公布的準考證領取時間、筆試時間等各階段時間。
面向社會招聘的,報名者還需攜帶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報考者自行到學信網查詢并打印);
(2)面向社區“兩委”成員招聘的,報名者還需攜帶居委會成員當選證書或民政部門證明,組織部門出具的社區黨組織成員證明等相關材料。
(3)面向社區服務協管員招聘的,報名者還需攜帶勞務派遣合同或勞務派遣公司證明等相關材料。
資格初審:面向社會招聘的專職工作人員資格初審由區民政局(社區辦)進行現場審核,面向社區“兩委”成員、社區服務協管員資格初審由報考街道(鄉鎮)進行現場審核。
(二)社區成員考核
社區“兩委”成員、社區服務協管員全部進入考核,考核工作由區、街道(鄉鎮)共同組織實施,具體考核時間由街道(鄉鎮)根據工作實際進行安排。
五、錄取辦法
擬招聘人員由倉山區人民政府根據招聘職數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直接確定為錄用人選,并報市社區辦備案?偝煽兿嗤瑫r,名次排列采取以下辦法解決:若2個以上報考者筆試、面試(考核)合成后的總成績相同時,可優先選錄具有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的人員。若總成績及其他資格條件都相同,報考者名次按面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考核)的成績都相同,則經區政府研究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擬招聘人員名單將在倉山區政府網站公示,同時公布監督投訴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經查屬實,取消聘用資格。監督電話:83513806
本次招聘工作解釋權屬于倉山區政府。
倉山區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