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東營市河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說明
1、哪些人員可以應聘?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凡符合《2014年河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簡章》)規定的條件及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者,均可應聘。
2、哪些人員不能應聘?
(1)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2)現役軍人;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
(4)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河口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3、留學回國人員應聘需提供哪些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除需提供《簡章》規定的相關材料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等材料。學歷學位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應聘人員可登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必須在2014年7月12日前取得,現場資格審查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單位審核。
4、哪些情況可視同為考生具有東營市常住戶口?
一是考生父母雙方是東營市常住戶口,二是夫妻雙方有一方具有東營市常住戶口。以上兩類考生均可報考。資格審查時須出具本人戶口本(戶籍證明)、父母雙方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落戶時間或結婚證發證日期為2014年7月12日前。
5、“應屆畢業生”如何界定?
《簡章》中提到的“應屆畢業生”,系指納入全國統一招生、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應屆畢業的學生(須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就業報到證)。
6、對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取得時間有什么要求?
2014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員應聘的,須在2014年7月12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
7、如何界定應聘人員所學專業?
以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學位證書的畢業院校、專業必須與學歷證書相符。
8、教育類崗位對教師資格證取得時間有什么要求?
應聘教育類崗位的,應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專業2014年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須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面試資格審查前須提供畢業學校出具的師范類專業2014年應屆畢業生證明);其他人員應聘的,須于2014年7月12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網上報名時須準確填寫教師資格證書號碼。
9、 “擇業期”如何界定?
按國家有關規定,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從畢業之日起兩年內為擇業期。
10、哪些人員可以應聘定向招聘崗位?
由山東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限東營市戶口或東營市生源或在東營市服務的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選派和續聘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聘的,實行定向招聘。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東營市入伍(含入伍時戶籍在東營市)退役2年內(退役時間以義務兵退出現役登記表為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士兵可報考定向招聘崗位,已安置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11、在東營服務的外地戶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能否應聘限東營戶籍的招聘崗位嗎?
在東營服務的外地戶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可以應聘非定向招聘崗位。
12、應聘人員是否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應聘人員在待審核期內可以更改應聘崗位。
沒有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截止前可改報其他崗位,但系統自動禁止該應聘人員再次報考曾被拒絕的崗位。
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系統自動禁止該應聘人員改報其他崗位。
13、填報相關表格、信息時需注意什么?
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簡章》及本《須知》,填報的相關表格、信息等必須真實、全面、準確。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因信息填報不全、錯誤等導致未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審查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14、違紀違規應聘人員如何處理?
應聘人員應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的相關政策規定,遵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人事考試機構和招聘單位的統一安排。對違紀違規的應聘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的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令改正、取消本次應聘資格、考試成績無效、5年內不得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終身不得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相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5、報考人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如何處理?
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時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我區事業單位招聘,并按有關規定追究出具虛假材料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16、如何申請《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文版?
方式一:通過學信檔案申請
第一步,訪問“學信檔案”(my.chsi.com.cn),然后通過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如還未注冊,請注冊帳號。
第二步,登錄后,點擊左側菜單中的“在線驗證報告 高等學歷”進入學歷在線驗證。
第三步,點擊“申請新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中文版”申請。
第四步,選擇在線驗證報告有效期、支付方式等,支付完畢后,申請完成。
方式二:通過學信網學歷查詢欄目申請。
第一步,訪問學信網的“學歷查詢”欄目,在頁面中點擊零散查詢的“查詢”按鈕。
第二步,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查詢”表單中輸入證書編號、查詢碼等內容,點擊“查詢”按鈕。
第三步,進入學歷查詢結果頁面,即可點擊查看《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當年畢業生如果在零散查詢學歷時,勾選了“當年畢業生”,未輸入查詢碼,則此方式不可用)
17、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提出放棄的如何處理?
對公示后無故放棄聘用資格的應聘人員,將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18、2014年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的最低服務期限有何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最低服務期限3年(含試用期)。因考錄等原因要求離開河口區的,應完成最低服務期限。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要報名參加區外公開招考的,事前必須按規定程序辦理解聘手續;已滿最低服務期限的按規定程序審批。
19、考生筆試注意事項。
(一)考生須知
1.應考人員持準考證、身份證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方可進入考場,進入考場后,在考場座次表上簽名,對號入座,并將兩證放到桌面右上角?荚噷嵭腥珗龇忾],遲到30分鐘,不得進入考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2、禁止攜帶任何書籍、資料、草稿紙、小抄和計算器、手機、快譯通、電子手表等電子類產品進入考場。應考物品以外材料一律存放到指定位置。
3、應考人員應按照要求用黑色碳素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正確填寫姓名、準考證號、考點、考場、座號,字跡要清楚、工整。填涂答題卡時要認真閱讀涂卡說明,用2B鉛筆正確填涂,涂寫要規范,勿折疊答題卡。若考生準考證號或考試科目填涂錯誤,該試卷按零分處理,請考生嚴格按涂卡要求填涂。
4、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并在試卷規定的位置上按要求填寫姓名和準考證號等,不準在試卷上作其它任何標記,不得互相借用他人任何物品,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有誤、字跡模糊等問題,可舉手詢問。
5、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應立即停止答題,將試卷、答題卡分別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經監考人員清點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不得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帶出考場?紙雠浒l的草稿紙,考后統一收回。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交談。
6、應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規則,熟知《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令第4號)?荚嚻陂g要保持考場安靜,不許交頭接耳,左顧右盼,嚴禁偷看、抄襲他人答案或交換試卷。要自覺接受監考人員監督、檢查。對無理取鬧,辱罵威脅考試工作人員者,主考有權令其退場,停止考試。如有違紀違規行為,將依照(參照)規定嚴肅處理。
7、所有考生的考試成績數據將進行雷同檢測和異常情況甄別,對被判定為雷同的試卷將取消成績,并按規定進行違紀處理?忌倪`紀情況將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8、考生應在考試前一天到考試地點了解考場位置、考試時間等相關注意事項。
(二)關于考生坐錯考場的處理
1、考生領取試卷前,發現考生或考生主動提出走錯考場,經主考同意后,考生可到規定考場繼續考試,并作記錄,不作違紀處理。
2、考生領取試卷后或閱卷期間發現考生坐錯考場,經查屬于替考的,按替考記錄,試卷按0分處理;不屬于替考的,按坐錯考場記錄,試卷按0分處理。
(三)關于雷同試卷甄別結果的認定
所有考生的考試成績數據將進行雷同檢測和異常情況甄別,對被判定為雷同的試卷將取消成績,并按規定進行違紀處理,違紀情況將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