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省地質調查院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浙江省地質調查院是浙江省國土資源廳直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差額撥款,機構規格相當于縣處級。單位并掛有“浙江省礦業權交易中心”和“浙江省地質勘查基金管理中心”牌子。
浙江省地質調查院是為國家建設提供專業地質調查服務,主要承擔國家和省政府下達的區域性、基礎性、公益性地質調查評價、戰略性礦產資源遠景評價任務。浙江省礦業權交易中心主要職責是組織辦理礦業權的出讓、轉讓交易等事務。浙江省地質勘查基金管理中心主要承擔全省地質勘查基金項目的組織實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5個崗位共9名工作人員。
(一)招聘條件
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浙江省地質調查院2014年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學歷、學位。憑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應聘。
2.專業。由招聘單位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
3.專業技術資格。應聘人員須于報名截止日前獲得相應資格。
4.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在全日制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報名時間為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7月1日。
2、報名方式: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7月1日17時前,發送報名電子郵件(郵件主題設為“應聘xx崗位+姓名”)到專用郵箱zjgsyzxx@163.com,附報名表(樣式見附件2)。
3、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3天內,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電子郵件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地質1”崗位根據實際合格報名人數安排考核;除“地質1”崗位外其余各崗位合格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將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
(二)考試
1、“地質1”崗位為急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采用“經考核直接聘用”方式確定擬聘人員,不安排考試。考核范圍為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專業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業績、健康狀況等。
2、除“地質1”崗位外,其余崗位報考人員需參加統一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筆試、面試各占總成績的40%和60%。
(1)筆試
筆試初定于8月上旬在杭州市內舉行。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不指定具體參考書籍或資料)。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
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在網上通知。
應聘人員應攜帶報名表(貼照片)及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含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招聘崗位還涉及職稱、職業資格等條件的,審驗相關材料;涉及工作經歷條件的,要求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記錄證明。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測評要素按崗位分別確定,一般包括崗位認知、適應能力、專業水平和語言表達、溝通協調等綜合素質。
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總成績最優者按1:1比例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
(三)體檢與考察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執行。
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四)公示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各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省地質調查院網站(http://www.zjgs.cn);
2、浙江省國土資源廳網站(http://www.zjdlr.gov.cn,政務公開/人事信息/事業單位招考);
3、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浙江省國土資源廳(人事處):0571-88877820;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聯系電話:0571-88877173
聯系人:張小姐、王先生
附件:
浙江省地質調查院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