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鞍山文化旅游開發區管委會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會計、出納2名工作人員,招聘人員為企業身份,實行聘任制管理。具體要求如下:
一、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五官端正;
3.符合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4.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其他不符合崗位聘用條件的。
二、報名資格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所學專業須為會計、財務管理等相關專業;
2.具有扎實的財務專業知識,熟悉國家會計準則、稅收等相關法規政策,擁有三年以上企業相關工作經驗;
3.擁有中級會計師證者優先,有房地產財務會計工作經驗者優先;
4.能夠熟練使用各類財務軟件及辦公軟件。
三、報名時間
2014年6月16日—18日
四、報名地點
鞍山文化旅游開發區管委會主樓102室。
五、聘用程序
1.應聘人需攜帶《報名登記表》、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4張。其中《報名信息表》可登錄鞍人才網(www.asrc.gov.cn)或鞍山文化旅游開發區管委會網站(www.aswl.gov.cn)下載。
2.現場報名即進行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報考者,進入面試環節,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則,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專業素養和處置能力。面試時間、地點、方式另行電話通知。凡資歷材料弄虛作假或與崗位要求的資格不相符的,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3.經確定正式聘用的應聘人須提供相關材料,簽訂聘用合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六、有關說明
1.被聘用人員為企業身份,參照《鞍山市產業園區和新城新市鎮全員聘用合同制實施方案》(鞍人社發[2012]76號)、《鞍山市產業園區和新城新市鎮公開選聘工作方案》(鞍人社發[2012]77號)進行管理,實行聘用合同制,聘期2年,試用期6個月。對貢獻突出或考核優秀的人員,可按新型體制機制相關管理規定轉為事業身份。對考核不合格的聘用人員予以解聘。
2.以上未盡事宜由鞍山文化旅游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解釋。
附件:報名登記表.rar
鞍山文化旅游開發區管委會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