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筆試考務工作由臺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全程接受縣紀檢監察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1.筆試考試科目
筆試考試按招考崗位實行分類考試,筆試考試具體內容為:
(1)應聘縣計劃生育婦幼保健服務中心09、10崗位、南宮鄉計生站30崗位、縣人民醫院47、48、49崗位、縣民族中醫院51崗位,施洞衛生院52、53崗位、縣民族職業技術學校86崗位的考生,筆試考試內容為《綜合知識+醫學基礎知識》;
(2)應聘縣民族中學80、81、82、83、84、85崗位、縣民族職業中學87、88、89崗位的考生,筆試考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崗位專業知識》;
(3)應聘縣示范性幼兒園90崗位、縣第二幼兒園91崗位、臺盤鄉幼兒園92崗位、施洞鎮幼兒園93崗位、施洞平兆小學94崗位、老屯知行希望小學95崗位、老屯報效小學96崗位、老屯壩場小學97崗位、臺盤棉花小學98崗位、革一中心小學99崗位、排羊九年制學校 (排羊南刀教學點)100崗位、革一大塘小學101崗位、革一田壩小學102崗位、臺拱鎮桃賴小學103崗位、臺拱鎮水井小學104崗位、南宮中心小學105崗位、南省小學106崗位、登交小學107崗位、方召基甲小學108崗位、方召中心小學(方召民小教學點)109崗位、方召腳交小學110崗位、方召反排小學111崗位、方召交汪小學112崗位的考生,筆試考試內容為《綜合知識+教育基礎知識》;
(4)應聘除上述(1)、(2)、(3)崗位外其他崗位的考生筆試考試內容為《綜合知識》。
2.筆試考試時間為:2013年8月17日上午9:00 —11:00
筆試考試地點統一設在臺江縣,筆試具體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需參加筆試考試的考生未參加筆試考試或雖參加筆試考試但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直接入闈面試的考生除外)。
考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對象
面試前對擬入闈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由臺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組織實施,資格復審按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及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只進行面試的考生直接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則確定為入闈面試人員。應聘縣廣播電視臺54(播音主持)崗位的考生因面試(專業測試)前已進行現場資格復審,不再進行資格復審。
報名時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3及以上的,但因筆試出現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入闈面試人員達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崗位,參加筆試的考生經資格復審合格的可參加面試,但面試成績或考生考試總成績分數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和地點由臺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臺江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taijiang.gov.cn/)公告欄另行通知。
(二)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有關材料:
擬進入面試考生須持以下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1.畢業證、學位證(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屆畢業生可持所在學校出具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證》(二代)(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中專(中師)學歷報考者還須持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片5張;
4.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等);
5.現仍在崗服務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和“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選聘生持所在服務地縣(市、區)團委(項目辦)或“引導辦”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1份;服務期滿的“四項目”人員須持期滿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6.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及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1份(縣外機關事業單位在職考生還須持本縣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原件1份;特崗教師三年服務期滿經州級人社部門辦理正式聘用手續的,還需出具所在地人社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1份);
7.本州生源現戶口不在本州的(2013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學士學位的往屆畢業生除外),還需提供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戶籍系由我州升學遷出的書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戶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戶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戶口簿);
8.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復審由臺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并按照本《實施方案》及《職位一覽表》的要求對照考生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名表》、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考崗位所規定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由負責資格復審的部門及工作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并按該崗位筆試總成績或面試(專業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考生應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的而未參加復審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資格復審結束后,崗位復審合格人數達不到1:3的,在遞補復審期內實行依次遞補。臺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4小時內無法聯系和確認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結束后,擬入闈面試人員(或入闈體檢人員)名單和崗位取消及減少情況由臺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臺江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taijiang.gov.cn/)公告欄等向社會公示。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考生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不論在哪個環節發現,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六、面試(專業測試)及總成績
(一)面試(專業測試)
入闈面試人員為經向社會公示無異議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面試工作由臺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全程接受縣紀檢監察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入闈面試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如不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因考生聯系電話變更、無法接通等導致臺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4小時內無法聯系入闈面試考生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負。
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知識的運用能力及適應擬招聘崗位工作的綜合能力情況。面試內容及面試方式由臺江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入闈面試的考生須同時持《筆試準考證》或《面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
面試內容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面試前輔導培訓班。
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無效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由臺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臺江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taijiang.gov.cn/)公告欄另行通知。
(二)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1、 參加筆試考生的考生,總成績按如下計算:
(1)應聘縣電視臺54崗位、縣民族中學80、81、82、83、84、85崗位、縣民族職業中學86、87、88、89崗位、縣示范性幼兒園90崗位、縣第二幼兒園91崗位、臺盤鄉幼兒園92崗位、施洞鎮幼兒園93崗位、施洞平兆小學94崗位、老屯知行希望小學95崗位、老屯報效小學96崗位、老屯壩場小學97崗位、臺盤棉花小學98崗位、革一中心小學99崗位、排羊九年制學校 (排羊南刀教學點)100崗位、革一大塘小學101崗位、革一田壩小學102崗位、臺拱鎮桃賴小學103崗位、臺拱鎮水井小學104崗位、南宮中心小學105崗位、南省小學106崗位、登交小學107崗位、方召基甲小學108崗位、方召中心小學(方召民小教學點)109崗位、方召腳交小學110崗位、方召反排小學111崗位、方召交汪小學112崗位的考生,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總成績。即: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應聘除上述崗位外其他崗位的考生,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總成績。即: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2、直接入闈面試的考生,考生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