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人民政府咨詢委辦公室是市咨詢委辦事機抅,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擬在全市范圍內公開選調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及對象
全市范圍內在編在崗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公務員。
二、選調崗位
辦公室文秘崗位。
三、選調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事業心、責任心強,愛崗敬業,廉潔奉公;
(二)男性,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文科)及以上學歷;
(四)工作滿三周年以上,并達到當地組織人事部門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截至時間2013年7月16日);
(五)近兩年年度考核合格(稱職)及以上。
四、選調程序和方法
在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根據《關于印發〈麗水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若干規定(試行)〉的通知》精神,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選調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3年7月16日至7月19日。
報名方式:報名采用組織推薦或個人自薦方式,報考人員將報名材料提交市咨詢委辦公室(城東路53號,原市審計局三樓307,聯系電話:2137676)。
報名資料:《麗水市人民政府咨詢委員會辦公室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須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并加蓋單位公章),本人身份證、戶口薄或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任職文件、在編成員證明材料(復印件的須注明“與原件相符”字樣,并蓋出具單位印章)、獲得縣級以上的優秀或先進個人榮譽有關材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
資格審查:由麗水市人民政府咨詢委員會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數如達不到1:3不予開考。
(二)筆試和面試
1.筆試。筆試采用100分制,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文字能力(公文寫作)。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不足6人的按實際報考人數)確定參加面試對象,著重對應試者能力水平、業務素質、個性特征和適應程度等方面進行考察了解。面試采用100分制,合格分為60分。
總成績按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
筆試、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及考察
根據應試者的總成績,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公務員局關于調整2010年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項目和標準的通知》(浙人社發〔2010〕90號)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
考察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細則(試行)》執行。
體檢、考察有放棄或不合格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四)公示及選調
根據考察、體檢情況確定擬選調對象,擬選調對象在麗水市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未發現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選調的按有關人事調動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選調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并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報名人員在接到選調通知書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又不說明情況的取消選調資格。
本次選調工作在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程指導、監督下組織實施。
五、咨詢電話
麗水市政府咨詢委辦公室電話:2137676
本公告由麗水市人民政府咨詢委員會負責解釋。
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麗水市政府咨詢委員會
201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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