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精神和松陽縣教育系統上半年招聘教師缺額數,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補招部分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教師22名。具體的招聘層次、崗位(專業)、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見附件招聘計劃表。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對象
1、具有松陽縣戶籍(以2011年8月1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高考入學時戶籍在松陽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畢業生(學前教育專業放寬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畢業)。
3、在2011年8月11日前通過國民教育序列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取得畢業證書并具有松陽縣戶籍的社會人員。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招聘崗位(專業)所需的資格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為18至35周歲(1976年8月11日至1993年8月11日期間出生);
2、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三、招聘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1年8月11日-12日。
報名地點:松陽縣教育局四樓會議室(縣城新華路93號)。
報名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在職人員報名需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材料。報名時需交納報名考試費100元。
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人員,于8月15日憑繳納報名考試費發票和考生身份證,到松陽縣教育局人事科領取準考證。
(二)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科目為教育教學綜合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二門。
筆試時間為2011年8月16日。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三)面試
筆試后,按教育教學綜合知識占40%、學科專業知識占60%的比例計算考生筆試成績,然后按招聘計劃數的一定比例(招聘計劃3名及以下的按1:3,4名及以上的按1:2)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
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不領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經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在該崗位(專業)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
(四)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按考生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滿分100分,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報考幼兒教師崗位的考生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然后按招聘崗位(專業)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者排名在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考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報考人員如放棄體檢,視作體檢不合格。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在該崗位(專業)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聘用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聘用對象,并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錄用公示結束后不再遞補。
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注意事項
(一)本次補招聘的教師,在松陽縣工作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
(二)同一崗位(專業)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本科學歷要求的崗位(專業)不足2倍的,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考發[2007]32號)執行。
(四)本次招聘的考試成績、有關通知、公示等信息,統一在松陽人事勞動社會保障網、中國松陽門戶網站“公示公告”欄發布,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縣教育局:8063539 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8063903
舉報電話:縣紀委監察局:8073754
松陽縣委組織部
松陽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松陽縣教育局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