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甲、乙兩種試卷命題,設置專科及其以上學歷的崗位考甲類試卷,設置中專及其以上學歷的崗位考乙類試卷。
《專業知識》筆試試卷分類參照《2014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指導目錄》來劃分,歸類為20個試卷類別,實行“并類考試”,具體為:
1.工業類(二級目錄工業工程、材料學、機械儀器電氣及自動化、能源動力、化工及輕紡中所含專業考該類試卷)。
2.交通運輸類(二級目錄交通運輸及管理中所含專業考該類試卷)。
3.經濟類(二級目錄會計審計、財政稅務、金融、統計學、經濟學及經濟貿易與管理中所含專業考該類試卷)。
4.農業類(二級目錄農業工程、水產、植物生產與農業技術中所含專業考該類試卷)。
5.林業類(二級目錄林業工程、林學及林業資源管理中所含專業考該類試卷)。
6.畜牧類(二級目錄生物學、動物生產與動物醫學中所含專業考該類試卷)。
7.水利水電類(二級目錄水利水電水工中所含專業考該類試卷)。
8.建筑類(二級目錄地質地礦地理及測繪、建筑土木工程及管理中所含專業考該類試卷)。
9.環保類(二級目錄安全生產、海洋科學、環境及自然保護、天文及大氣科學中所含專業考該類試卷)。
10.文史哲學類(二級目錄心理學、教育學、歷史學、外國語言文學、新聞出版、哲學、中國語言文學、法學、公安技術、民族學、社會學、司法學、政治行政與馬克思主義理論中所含專業考該類試卷)。
11.藝術類(二級目錄美術及攝影、設計學、舞蹈學、戲劇與影視、藝術理論、音樂學中所含專業考該類試卷)。
12.體育類(二級目錄體育學中所含專業考該類試卷)。
13.計算機與信息科學類(二級目錄電子商務、電子信息、計算機中所含專業和管理科學及工程中部分計算機專業考該類試卷)。
14.護理類(二級目錄護理學中所含專業考該類試卷)。
15.醫學類(二級目錄法醫學、醫學中所含專業考該類試卷)。
16.食品衛生管理類(二級目錄食品科學及工程、衛生管理中所含專業考該類試卷)。
17.藥學類(二級目錄藥學中所含專業考該類試卷)。
18.醫技類(二級目錄醫學中部分專業考該類試卷)。
19.管理類(二級目錄工商管理及市場營銷、公共管理、旅游管理、農林管理、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物流管理與工程、軍事學中所含專業和管理科學及工程中部分專業考該類試卷)。
20.數理化類(二級目錄數學、物理學、化學中所含專業和教育學中數學教育、物理教育、化學教育專業考該類試卷)。
(三)專業要求:考生畢業證上所載專業名稱必須與招聘專業一致,專業名稱參照《2014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指導目錄》,專業名稱中僅有“和”、“與”、“及”、“及其”等連接詞不同,或多、少一個“學”字差別的視為同一專業。若招聘崗位需求專業后面包含專業方向說明的,考生畢業證所載專業必須與招聘崗位需求專業(含括號內專業方向說明)一致方能報考;若招聘崗位需求專業沒有包含專業方向說明的,但考生畢業證所載專業后面有包含專業方向說明的,只能將括號前的部分作為所學專業。
(四)筆試考務工作由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負責。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前培訓工作。
(五)筆試時間:2014年7月5日上午9:00—11:00測試《綜合知識》,下午14:30—17:00測試《專業知識》。
(六)筆試地點:筆試地點統一設在曲靖市麒麟區城區學校。具體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須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七)成績的公布及查詢:
7月18日后,由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曲靖黨建網(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http://www.ynqjrs.cn)向社會公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考生可登錄規定網站或進入報名系統查詢。
六、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僅限曲靖市生源或戶籍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
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曲政發〔2013〕52號)文件規定予以加分:
(一)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及加分分值:
曲靖市生源或戶籍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報考曲靖市及縣(市、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按以下政策予以加分:
1.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筆試成績加5分;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子女,筆試成績加3分。
2.參加云南省“選聘到村任職”計劃的高校畢業生,任職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3分,滿3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加5分。其中選聘到全省國家和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任職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5分,滿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評為縣級先進個人的另加3分,被評為州(市)級先進個人的另加6分,被評為省部級以上先進個人的另加9分。多次評為先進的,按最高分值計算。
3.參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4分。
4.參加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筆試成績加4分。
5.參加云南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5分。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云南省地方項目”服務期滿2年并獲金、銀、銅獎的人員,筆試成績分別加4分、3分、2分。
6.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⑴就讀高校前生源或戶籍在曲靖市8個民族鄉、99個民族村委會、552個民族村民小組和市委、市政府確定的332個貧困村范圍內的彝、回、壯、布依、苗、水、瑤7種世居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加10分。
⑵除上述第一款規定區域范圍之外,就讀高校前生源為曲靖市農村戶籍的苗族、水族、瑤族高校畢業生加10分,城鎮戶籍高校畢業生加8分;農村戶籍的彝族、壯族、布依族高校畢業生加8分,城鎮戶籍高校畢業生加6分;農村戶籍的回族高校畢業生加6分,城鎮戶籍高校畢業生加5分。
⑶生源為曲靖市7種世居少數民族之外的其他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和外地戶口遷入曲靖市3年以上(2011年6月16日以前落戶)的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加5分。
7.優秀運動員:曲靖市生源高校畢業生在普通高等院校就讀期間,代表曲靖市參加云南省運會青少年組比賽取得第1名及其以上成績者,事業單位可免試接收;取得云南省運會青少年組單項第2名或集體項目(籃、排、足三大球)第2名至第3名者,筆試成績加10分;取得云南省運會青少年組單項第3名或集體項目(籃、排、足三大球)第4名至第6名者,筆試成績加8分;取得云南省運會青少年組單項第4名至第6名或集體項目(籃、排、足三大球)第7名至第8名者,筆試成績加5分;代表曲靖市參賽并取得國家一級運動員證者筆試成績加20分;代表曲靖市參賽并取得國家二級運動員證者筆試成績加10分。
加分人員同時符合上述幾項加分政策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項予以加分,不得重復加分。
(二)辦理加分手續須提供的材料:
1.革命烈士子女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的《革命烈士證明書》及戶口證明(須證明與烈士間的關系)。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需提供民政部門或縣級及以上公安部門認定并頒發的《人民警察因公犧牲證明書》及戶口證明(用于證明與因公犧牲人員的關系)。
2.參加云南省“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需提供《聘用合同書》、經縣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認定的證明材料。
3.參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憑《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年度考核表,經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認定的證明材料。
4.參加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高校畢業生須提供《聘用合同書》及縣級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認定的證明材料。
5.參加云南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憑《志愿服務證》(證書上須有縣級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
6.符合少數民族加分政策的高校畢業生持《戶口簿》經就讀高校前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縣級公安部門、縣級民族宗教事務局、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審核認定的證明材料。
7.符合優秀運動員加分政策的高校畢業生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及獎章、獎牌、證書,并經曲靖市體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三)辦理時限:
1.符合加分條件的,須由市屬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和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填報《曲靖市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加分情況匯總表》及加分相關證明材料,于7月10日前報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服務中心復審。
2.加分情況統一在規定網站上進行公示。
七、學歷認定
(一)通過普通招生計劃錄取并經大中專院校全日制學習畢業的學生,即持教育主管部門統一開具《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以下簡稱《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云南省普通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登記證》(以下簡稱《畢業生就業登記證》)的學生,稱為“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
(二)軍隊院校招收的地方學員,如未經中央軍委和教育部認定的,其學歷不屬于國家認可學歷;雖經中央軍委和教育部認定,但沒有教育主管部門開具派遣證的,其學歷視為國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學歷,但不屬“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
(三)通過國內網絡教育獲得的學歷,須有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相應證明,方可視為“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
(四)留學人員須在資格復審前取得各省(市、區)及以上教育部門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根據云南省教育廳的規定,經過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人員,可以視為“普通高校畢業生”,留學人員在云南省的學歷認證機構為:云南省留學服務中心。
(五)根據2008年發布的《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條例》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黨校學歷不屬國民教育學歷。持黨校學歷的人員可報考“學歷性質要求”為“不限”的崗位。
(六)學歷認定的程序: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進行學歷查驗并打印;查驗不到的考生,必須提交省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考生可先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自我查驗,或向省教育主管部門申請《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若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驗不到,考生又拒不提供學歷認證報告的,則視為不符合學歷資格條件。
八、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的管理。
1. 資格復審實行分級管理。報考市屬事業單位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服務中心組織實施,采取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初審,市人才服務中心復審的方式進行;報考各縣(市、區)屬事業單位的由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2.資格復審人員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報考人數1:2的比例確定。若出現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則以《專業知識》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若《專業知識》成績并列的,則一并進入資格復審。若有兩人并列第一名,則不再有第二名,后續考生的排名直接為第三名。具體規定按市屬事業單位或各縣(市、區)招聘實施方案的規定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凡筆試科目有缺考的,筆試成績視為無效成績,不得進入資格復審。
3.資格復審是對擬參加面試人員所持證件、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的一致性進行比對審核。資格復審必須由考生本人持相關證件按時到指定地點進行審核,考生須填寫《曲靖市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資格復審表》(一式二份,帶半寸免冠照片2張)。資格復審時考生所提供的信息與網絡報名信息不相符的,視為填報虛假信息,取消該考生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錄(聘)用資格;情節嚴重的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范圍內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4.考生若自愿放棄資格復審,必須在資格復審前三天,向市屬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或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考生本人親筆填寫的《曲靖市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申請表》。既不按規定提交《曲靖市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申請表》,又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并按違反考錄紀律人員處理,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范圍內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5.由于自愿(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造成達不到1:2比例的,可按招聘方案規定從該崗位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只遞補1次。資格復審結束后須將擬面試人員名單在規定網站上進行公示。
(二)資格復審的時間及地點:
報考市屬事業單位的考生資格復審時間為7月23日至7月24日,地點在曲靖市人才服務中心(地址:麒麟北路18號);報考各縣(市、區)的考生資格復審時間為7月23日至7月31日,具體時間詳見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公告或通知。
(三)資格復審時須提供的材料:
1.未就過業的考生須提供:《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或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畢業生就業登記證》、《準考證》、政策性加分證明材料、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電子注冊學歷打印件或省級教育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未就過業保證書、2張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貼資格復審表)及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成人教育考生還須提供檔案部門密封完好的學籍檔案。
2.有過就業經歷的畢業生須提供:《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或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準考證》、行政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辭職(退)證明書》或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原用人單位出具的從事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及年限證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電子注冊學歷打印件或省級教育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未就業保證書、2張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貼資格復審表)及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在職人員報考須提供:屬行政事業單位在職在編的人員由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及參工年限或從事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年限證明、在其他用人單位就業的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和縣級及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登記的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參保憑證、《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準考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電子注冊學歷打印件或省級教育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及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已婚人員須提供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有效證明。
5.2014年畢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必須于資格復審時提供《畢業證書》和其它證件證明材料,否則,取消該考生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錄(聘)用資格。對于未還清助學貸款學校暫扣畢業證、學位證及就業登記證或報到證的考生,可由學校開具證明并提供其畢業證、學位證等各類證書的復印件,在其他條件均符合的情況下,資格復審時方能通過。
九、其他
本公告未盡事宜,詳見市屬事業單位和各縣(市、區)在規定網站上發布的招聘實施方案及相關規定。
聯系電話及辦公地點:
1. 曲靖市人才服務中心,電話:0874-8967943,地點:曲靖市麒麟北路18號 ;
2.麒麟區人才服務中心,電話:0874-3147876,地點:麒麟區寥廓南路86號(龍潭公園旁);
3.宣威市人才服務中心,電話:0874-6189647,地點:宣威市建設東街278號;
4.會澤縣人才服務中心,電話:0874-5688819,地點:會澤縣通寶路399號(會澤縣政府大樓一樓);
5.富源縣人才服務中心,電話:0874-4622760,地點:富源縣文化路125號(職中五樓);
6.陸良縣人才服務中心,電話:0874-6203896,地點:陸良縣東門街23號(陸良縣政府大院內);
7.師宗縣人才服務中心,電話:0874-5768113,地點:師宗縣榮海新區(師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樓四樓);
8.羅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電話:0874-8732508,地點:羅平縣文筆路2號;
9.沾益縣人才服務中心,電話:0874-3161149,地點:沾益縣五機關大樓七樓;
10.馬龍縣人才服務中心,電話:0874-8880816,地點:馬龍縣政府大院內。
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 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