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醫療爭議專業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醫調委”)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廣東省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辦法》設立,專門從事醫療爭議調解的第三方調解組織,醫調委工作站是市醫調委的便民派出機構,F由于工作需要,決定公開招聘6名人民調解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崗位為專職人民調解員,專門從事醫療爭議人民調解工作,共招聘6人(2人要求全日制法律或法學專業,暫不接受專職律師報名;4人要求臨床醫學、護理學、法醫學專業)。
二、薪酬待遇
參照《東莞市機關事業單位聘員管理試行辦法》規定薪酬標準提供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年齡在22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
(3)具備良好溝通能力、矛盾糾紛化解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能夠獨立承辦崗位工作事項。
(4)有志于從事醫療爭議人民調解工作,具有扎實專業基礎知識,較強的專業技能水平及語言表達能力。
2、報名方法
采用現場報名方式。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填寫《東莞市醫調委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并附上個人簡歷。
3、報名時間:2014年5月20日至5月2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4、報名地點:東莞莞城區向陽路僑務樓10樓。
5、報名資料
(1)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學位及學歷鑒定書、職稱;醫學專業如有執業資格證書的,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紅底彩色照片2張。
6、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間:2014年5月26日至27日
根據招聘條件,由用人單位負責報考資格審查,并向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通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
(二)筆試、面試
采用“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筆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按照筆試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招考人數1:3的比例進行面試;考試總成績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
(三)體檢
組織體檢人選在指定時間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四)體檢、考察合格公示、辦理聘用手續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東莞市司法局網公示7個工作日。
如因體檢、考察或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第二十七條執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聘用人員與東莞市醫療爭議專業調解委員會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2個月。
(五)工作地點
安排在醫調委鎮區工作站(大朗、長安)從事醫療爭議調解工作。
四、有關問題說明
(一)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在《東莞市醫調委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合同無效。
(二)有關招聘事項等,可登陸東莞市司法局網站查詢。
聯系電話:0769-22252772。
東莞市醫療爭議專業調解委員會
201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