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需求,根據《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有關規定,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報經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計劃招聘一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8人。各單位具體的招聘職位條件等詳見《2013年炎陵縣縣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報考人員可通過如下網站查閱相關信息: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zzldbz.gov.cn)、炎陵黨建網(http://www.yldjw.com)、炎陵政府公眾信息網(http://www.hnyanling.gov.cn)、炎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ldrs.hnyanling.gov.cn)。整個招考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序進行,并隨時公布有關情況。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7年7月4日至1995年7月4日期間出生)。部分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招錄職位表要求的年齡為準;
(7)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凡招考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報考者必須在報名登記表中如實填寫。
招考職位明確有專業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專業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有戶籍要求的,報考人員應具有該職位規定行政區域內的戶口。
報考人員必須在2013年8月31日前持有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書,未能提供的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對有疑義的學歷(學位)證書,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畢業生、與現所在機關事業單位有服務期約定且報名時尚在服務期的人員、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尚在試用期的人員及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以上專業工作經歷時間以及其他與時間期限相關的資格條件,除有特殊注明的以外,均以2013年7月4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
2、招考職位:
具體職位詳見附件:《2013年炎陵縣縣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3、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由用人單位進行資格條件審查。
報名時間:2013年7月17日至7月19日(上午08︰00到12:00,下午15:00到18:00)
報名地點:炎陵縣職業技術學校
報名地址:炎陵縣井岡路神農賓館對面
準考證憑本人身份證在2013年8月7日上午08︰00到12:00,下午15:00到18:00到炎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8室領取。逾期不領,視同放棄考試資格。
4、報名要求:
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考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職位的報考條件,對所報考單位的工作職責、性質、內容及所在區域條件等情況作適當必要了解,慎重、理性報考。一旦進入面試環節,即不得無故放棄面試、體檢、考察和聘用資格。
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學歷與學位證書、有效身份證、及與職位要求有關的資格證、戶口簿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張;報考人員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需提供由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報考有專業經歷要求職位的考生還需提供從業單位出具的相關經歷證明。
2013年各類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發畢業證、學位證的,需提供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2013年各類非普通高等教育的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畢業生管理部門出具的含有考生學歷層次、所學專業、是否應屆畢業生等基本信息內容的推薦證明和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查詢打印的本人學籍證明;
屬國外學歷學位的,除需提供上述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每個職位報考人數與職位招聘人數的比例不得小于3︰1,未達到規定報考比例的相應核減聘用計劃數或取消該職位,特殊緊缺職位經按規定報批后可適當減少開考比例開考。
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等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對采用非法手段獲取聘用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報名費用:100元/人。
三、考試內容、時間與地點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內容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
筆試時間:2013年8月8日
上午0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申論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上通知地點為準。
筆試成績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兩科成績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
(二)、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分職位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思維能力、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自我情緒控制能力、舉止儀表等。
(3)加試專業測試的職位中專業測試主要測試考生符合崗位要求的業務素質、實際工作能力和操作技能等。
(4)加試專業測試的職位的面試成績按面試和專業測試成績各占50%計算面試成績。
(5)面試及專業測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成績合成
(1)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總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加試專業測試的職位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由面試和專業測試各占50%合成)占50%計算綜合成績。
(2)綜合成績計算公式:
綜合成績=〔(行測成績+申論成績)×50%〕×60%+面試成績×40%。
加試專業測試的:綜合成績=〔(行測成績+申論成績)×50%〕×50%+面試成績(面試成績50%+專業測試成績50%)×50%。
單科和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后不再保留。
五、體檢、考核
(1)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確定體檢對象進行體檢,綜合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但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確定入圍。體檢標準參照國家2010年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實施。
(2)考核:
根據體檢合格人員確定考核對象,考核的重點是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并對考生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如出現體檢、考核不合格或放棄的在報考同一職位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2次。
六、審批聘用:
對考核合格的人員經市人社局資格復審合格后,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6個月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員的服務期不得少于3年,服務期內不予辦理調動等手續。
七、監督電話: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3
炎陵縣人社局:0731-26226065
炎陵縣監察局:15717331181
2013年炎陵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職位申報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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