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科技人才隊伍,增強干部活力,根據市委、市政府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所屬全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名。為確保招考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實行編內招考的原則;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核、公開聘用、公開監督。
二、招考職位及人數
本次計劃招考科技局所屬全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名,其中:畢節市生產力促進中心工作人員1名,崗位代碼01;畢節市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工作人員1名,崗位代碼02;畢節市地震臺工作人員3名,專業技術崗位2名,崗位代碼03,管理崗位(知識產權執法支隊)1名,崗位代碼04;畢節中藥研究所工作人員3名,崗位代碼05;具體信息詳見附件1.《畢節市科技(知識產權)局2014年公開招考所屬全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
三、招考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相應專業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表現良好。
2.戶籍不限,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學位或碩士學位的報考人員,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5.具有符合條件的企業及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須持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受黨、政紀處分期間的人員。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6.截止2014年4月1日服務期未滿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及“畢節市鄉級計生特崗工作人員”。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發布公告時間:2014年4月24日—2014年5月7日。
(二)報名時間
2014年5月8日至5月15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三)報名方式及地點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原則上考生須本人親自前往報名,特殊情況可由他人代為報名。報名地點設在畢節市科技局(地址:畢節市七星關區桂花路8號)四樓辦公室,聯系人:周茂嫦,聯系電話:0857—8223104,郵箱:dqkjjbgs@126.com。
(四)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須持以下證明材料:
1.普通高校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原件。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張。
4.已婚人員須持當地計生部門出具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證明。
5.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考生根據所報職位,按要求填寫附件2.《畢節市科技(知識產權)局2014年公開招考所屬全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五)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
負責招考的工作人員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招考方案》規定的報考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招考領導小組資格審核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復核。經審查合格的予以參加筆試。每個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錄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由招考領導小組決定對該職位招考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
2.報名確認和準考證發放。
經審查通過的考生,根據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繳納報名考務費100元。
經資格審查合格后,由畢節市科技局負責制作并發放筆試準考證。
發放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發放準考證地點: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費憑據在報名地點領取。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占總成績的60%)
1.筆試為閉卷考試。在市紀委的監督下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統一命題、制卷、閱卷。
2.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測試》(100分)、《申論》(100分);其中:《職業能力測試》占40%、《申論》占60%。
3.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筆試時間和地點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二)面試(占總成績的40%)
1.每個崗位按招考計劃數1:3的比例,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同一職位筆試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同時進入面試。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2.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
3.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筆試、面試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六、體檢
各職位體檢人員根據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按職位計劃招聘數1:1比例確定,體檢不合格的,根據該職位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人員。
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列為體檢對象;筆試成績相同的,以《申論》成績高者列為體檢對象。
體檢由招考單位統一安排在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七、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畢節市科技局招考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實施,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對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及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考察政審時還須進一步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二)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應聘人員的擬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記錄或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3.其它不能聘用的情況。
4.考核不合格人員,不能列入擬聘用人員。
八、聘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畢節市政府網、畢節科技信息網等媒體公示,公示期為七天,接受社會監督。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報畢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單位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內經考核合格后,視為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待遇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014年的應屆畢業生須于2014年9月1日前提供畢業證書原件,不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
九、紀律監督
(一)招聘工作實行公開制度,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認真受理群眾的申訴、檢舉和控告,并按管理權限進行調查處理。
(二)違紀情況及處理。有下列情形的,按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處理。
1.考生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考生在筆試、面試及考核過程中違反紀律和作弊的。
3.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筆試、面試及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對違反原《畢節地區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辦法》招聘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應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組織領導
為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決定成立畢節市科技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所屬全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羅昌琪
副組長:彭斯春侯長英阮培均郭紹源
成員:黃曉黎胡靜陳紹興龍從霞邵爭張陽張翔宇周茂嫦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畢節市科技局辦公室,負責招錄的有關具體工作。
十一、本次招聘聘用工作未盡事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領導小組共同研究確定。
十二、本實施方案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畢節市科技局負責解釋。
監督、咨詢電話:
0857—8222297(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錄用調配科)
0857—8248955(市第五紀工委)
0857—8223104(畢節市科技局)
畢節市科技(知識產權)局2014年公開招考所屬全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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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