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創新行政、事業人員交流和選拔方式,優化畢節市發展和改委員會干部隊伍結構,提高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根據《畢節地區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辦法》(畢署人字〔2006〕131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公開考聘畢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確保我委考聘工作順利實施,特制定《畢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14年面向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公開考聘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考聘簡章》)。
一、考聘原則及程序
考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考試、面試,公開監督和嚴格考核的辦法,按照制定考聘計劃,發布考聘公告,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政審,確定考聘人員,公示考聘結果,完善考聘手續的程序進行。
二、考聘職位和人數
本次計劃考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2名,其中,畢節市西部開發辦公室(畢節市重點項目辦公室、畢節市“四個一體化”辦公室)8名、畢節市節能減排監察支隊2名、畢節市經濟研究中心2名。具體招聘職位見《2014年畢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聘工作人員職位表》。考聘簡章在畢節市人民政府網站、畢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畢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上公布,發布時間為2014年4月15日。
三、考聘對象和條件
(一)對象
截止報名時,仍在編、在職(崗)的全市行政及全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人員應具備擬考聘職位的身份條件。(見《2014年畢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條件
1、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和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勤奮敬業,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強;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不含試用期、見習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經歷(計算工作經歷年限截止時間為2014年4月14日);
6、年齡在35歲以下(1979年4月14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無傳染病,其它身體條件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考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5)工作以來任意年度考核不稱職(不合格)等次的。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發布公告時間:2014年4月15日—2014年4月21日。
2、報名時間:2014年4月23日—4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辦理。
3、報名方式及地點: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原則上考生須本人親自前往報名,特殊情況可由他人代為報名。報名地點設在畢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碧陽大道新行政辦公中心C棟東1410室)。
4、報名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1份復印件;
(2)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含年度考核情況)。有主管部門的,還需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張;
(4)已婚人員須持當地計生部門出具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證明。
考生根據所報職位,按要求填寫《畢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每人限報1個職位。《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考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取消或削減該招考職位。
(二)資格審查
1、初審。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考聘簡章》規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進行復審。
2、復審。經初審符合報考條件報畢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考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考生,由考聘審查人員簽署同意報名意見。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不予報名,按規定辦理退費手續。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考聘的全過程,一經發現有不符合考聘條件的,立即取消考聘資格。
3、報名確認和準考證發放。經復審通過的考生,按規定收取100元報名考務費。準考證發放時間和地點在報名時通知考生,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報名費憑據領取。
經資格審查合格后,由畢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考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放筆試準考證。
五、筆試科目和時間
(一)筆試科目:《綜合知識》。
(二)筆試成績:總分100分;筆試成績按40%計入總成績。
(三)《綜合知識》為閉卷考試。
(四)《綜合知識》考試時間:
2014年5月10日上午9:00—11:00
(五)筆試地點:《綜合知識》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六)筆試成績在畢節市人民政府網站、畢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畢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上進行公示。
六、面試
(一)筆試結束后,按照考聘所需人數,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面試成績總分100分,面試成績按60%計入總成績。
(二)面試準考證發放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時間、面試地點見《面試準考證》。
(四)面試科目:面試科目包括面試答辯和實踐能力考察;每個面試科目總分均為百分制,各占面試成績的50%。
(五)面試需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面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
(七)面試成績及體檢人員名單在畢節市人民政府網站、畢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畢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上進行公示,考生自行查詢并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不再另行通知。
七、體檢
(一)筆試、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考聘人員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根據考聘所需人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遇某職位考生總成績并列,以面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如面試成績并列,重新進行一次面試,以面試成績高者進入下一環節。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核對象;體檢不合格者,不依次遞補人員參加體檢。
(二)體檢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三)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
(四)體檢在畢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考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
(五)在考聘方案規定的時間未按時參加面試、體檢的作自動放棄處理,不再另行通知。在公開考聘工作中因報考人員自動放棄或體檢、政審公示結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八、考核政審
經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核政審對象。畢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考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考核政審工作的指導和具體工作的組織實施。
九、聘用
(一)經體檢、考核政審合格者,確定為擬聘對象。通過畢節市人民政府網站、畢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畢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及擬考聘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經公示無影響聘用反映的,根據有關文件規定辦理調動及聘用手續。(注:由公務員崗位考聘事業崗位的,須由本人向干部調配審批機關書面承諾自愿轉為事業人員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二)考聘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并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者,報人事部門完善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紀律監督
考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嚴格堅持干部人事工作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如有其他違反公開考聘工作紀律的人和事,一經發現,堅決嚴肅處理,工作人員及其責任人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考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同時按有關黨政紀追究責任。
監督電話:0857—8248970(市第二紀工委)
0857—8233222(市發改委市發改委公開考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未盡事宜由畢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開考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十二、咨詢
考生咨詢請到畢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聯系電話:0857-8226104;畢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用調配科,聯系電話:0857-8222297
附件:2014年畢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聘工作人員職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