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實施人才強縣戰略,促進我縣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和社會經濟事業快速健康發展,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同意衛生系統在本年度內招聘緊缺衛生專業技術人才10名(其中縣級4人,鄉鎮6人)。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國家承認的應屆(2012年、2013年、2014年)普通招生計劃醫學類本科、專科畢業生。
2.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的執業醫師。
3.年齡:應屆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年齡在28周歲及以下(198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執業醫師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4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專業技能和工作能力;
6.服從工作安排。
(三)學歷及專業條件
1.縣級4人:具有普通招生計劃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臨床醫學專業畢業生;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2.鄉鎮6人:具有普通招生計劃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臨床醫學專業畢業生;具有普通招生計劃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的醫學檢驗、醫學影像學、麻醉學專業畢業生;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條件
1.2014年3月1日以前經組織人社部門批準錄用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且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
2.現役軍人;
3.在讀的非2014年畢業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具有法律規定不符合人才招聘條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聘程序
(一)現場招聘
參加“云南省2014年醫藥類高校畢業生雙向選擇洽談會”現場招聘。
1.個人提供就業資料,進行專業、工作溝通;
2.進行專業測評,確定擬招聘人選;
3.雙方進行洽談,簽訂招聘協議;
4.完整提交個人學籍等有關檔案,2014年7月20日及以前到鎮沅縣衛生局報到。
(二)其他招聘
對在現場招聘未招聘到的所需專業技術人才,將在“云南省2014年醫藥類高校畢業生雙向選擇洽談會”結束后30天內,重新出具招聘公告進行招聘。具體事宜請登錄鎮沅信息網(http://www.pezy.gov.cn/Html/Index.html)查詢。
三、體檢、考核和聘用
(一)體檢
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醫院為鎮沅縣人民醫院;體檢費用由個人支付。
(二)考核
由縣紀檢監察部門、縣衛生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成緊缺人才招聘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考核事務。
(三)確定擬聘用人員
經體檢和考核合格后,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鎮沅信息網、縣衛生局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公開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四)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保護招聘人員權益,反映問題時必須實名反映。
(五)新聘用人員按規定簽訂《普洱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服務期間不得申請調離招聘單位;否則由個人申請辭職,按人事管理權限辦理辭職審批手續后,并按合同規定支付違約金給招聘單位。
四、組織紀律
(一)緊缺人才招聘的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整個過程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二)在緊缺人才招聘過程中如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招聘領導小組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招聘資格和聘用資格。
(三)參與緊缺人才招聘并簽訂招聘協議,未按時報到并提交檔案、參與體檢考核但未按規定到招聘單位報到等故意浪費人才招聘資源的行為,取消本次招聘資格并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進行處理。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老師,聯系電話:0879-5814461,
手機號碼:13887992453。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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