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定西市城區交通管理工作需要,經定西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定西市公安局研究同意,決定面向社會為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城區大隊公開補招16名交通協管員。現將招考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報錄條件
1.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定西市安定區轄區戶籍。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6年3月1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4年3月1日后出生)。
3.身體健康,體形五官端正,形象氣質佳,無明顯疤痕,無殘疾,無身體缺陷和其他傳染性疾病,左右裸眼視力均在4.5以上(或矯正視力5.0以上),體重不低于50公斤,男身高1.68米以上、女身高1.6米以上。
4.無違法、犯罪等不良記錄。
二、招錄程序
1.報名。本次報名采用公開現場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的辦法進行,報名者需攜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審證明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張,于2014年3月14日至24日在城區大隊(農科大廈)報名。已參加工作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
2.體能測試。報名人員首先將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合格者將參加筆試。
3.筆試。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時間為2014年3月25日上午9:00—11:30,參加考試人員于3月24日在領取準考證,考試地點見準考證。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4、面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錄用人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張榜公布)。面試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原件。面試時間與地點屆時另行通知。
5.體檢。根據綜合成績和體能測試情況,按男、女職位招考名額進行等額體檢與考察政審,不合格者,依次遞補。
6.公示及辦理手續。對考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人員進行公示(3天),符合條件的辦理招聘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3個月的試用期。合同到期后工作表現出色,本人申請續聘的,經研究同意可續聘。
三、組織管理
招聘的交通協管員人員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依照交警支隊各項制度進行領導和管理。
四、工資福利
1.在聘任期內,工資每月1080元/人,單位繳納“五險”,以后隨經濟的發展和甘肅省最低生活保障工資標準的提高而提高。
2.加班補助:按照《城區大隊交通協管員管理辦法》對聘用人員進行考核發放。
3.所有聘用人員在聘任期內食宿自理。
4.工作中表現突出、有顯著成績和特殊貢獻的,可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和表彰。
5.聘用人員因工傷亡的撫恤事宜,按照國家、地方有關規定辦理。
6.聘用的交通協管員聘任期滿解聘后,不保留聘任期間的待遇,依照有關規定辦理解聘手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時解除聘用合同:①在聘期內違法違紀或工作造成失誤,不適合做交通協管員工作的;②因嚴重疾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③年度考核不稱職的;④未經單位批準從事其他活動,不能正常工作的;⑤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可以解聘的其他情形。
五、組織實施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組織實施。
六、監督電話
市人社局0932—8218233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0932-8211355
定西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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