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警察學院是一所以培養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和公共安全保衛專業人才為主的全日制本科院校,是福建省唯一的公安高等學府。學院位于福州市倉山區,現因學院發展需要,根據《福建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擬招聘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31名。具體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一)熱愛公安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二)學習成績優良,身心健康;
(三)組織觀念和責任心強,服從分配,具有吃苦耐勞和團隊協作精神;
(四)作風正派,遵紀守法,無不良誠信記錄,無違法犯罪和行政處分記錄;
(五)最高學歷應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并取得相應的學位(崗位對學歷、學位條件另有注明的除外)。最高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至2014年7月31日;
(六)年齡要求: 30周歲(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中級職稱人員放寬至35周歲(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或具有高級職稱人員放寬至40周歲(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于報名時一并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八)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崗位、人數、要求(見附件1)
三、信息發布
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的招聘方案,將在福建人事人才網(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http://www.fjbys.gov.cn)、福建警察學院校園網主頁“人才招聘”(http://www.fjpsc.edu.cn/)上公布。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 報名
1、報考人員報名應明確具體崗位,每人限報1個崗位,報名成功不可更改。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
2、報名時間:2014年 2月 18 日至2014年 3 月 4日16:00止。
3、報名方式(任選一種):
①通過電子郵件將材料發送至郵箱:fjjcxyrs@163.com,報名材料打包壓縮后統一命名,格式為“崗位代碼—姓名”;
②到福建警察學院組織部人事科現場報名;
③將應聘材料郵寄到福建警察學院組織部人事科(郵編:350007)。
4、報名應提交的材料:
①《福建警察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②身份證復印件;③歷次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④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復印件;⑤在校學習成績復印件;⑥職稱證書復印件;⑦科研成果、論文論著等相關材料的復印件;⑧工作經歷證明和相關佐證材料的復印件。
5、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上述材料以備資格審查。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已聘用的,將予以解聘。
聯系人:徐老師,林老師; 聯系電話:0591-83532716 ;0591-83532629。
(二)資格審查
學院根據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即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將于報名截止日3天后在福建警察學院校園網主頁“人才招聘”欄目公布,請密切關注,不再另行通知。如有異議,請于結果公布之日起3日內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試
(一)筆試
1、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到3:1后方可開考,如不足3:1的,報省公務員局同意后開考。
2、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請關注福建警察學院校園網主頁“人才招聘”欄目的信息發布,不再另行通知。
3、測試內容主要考核綜合素質,總分為100分。
(二)試講和面試
按崗位擬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參加試講和面試人選;不足3:1比例時,按實際人數確定試講和面試人數;試講、面試具體時間在校園網主頁“人才招聘”欄目發布,請密切關注,不再另行通知。
1、試講形式:圍繞崗位教學的相關內容進行試講;試講總分:100分;試講合格線:70分。
2、面試形式:回答問題;面試總分:100分;若進入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擬聘人數,則面試合格線:70分。
3、綜合成績:筆試、試講、面試分數分別按40%、30%、30%折算后三者相加之和。
六、體檢
(一)根據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按崗位擬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二)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根據招聘單位安排,到指定醫院集中檢查。不按要求參加體檢者或體檢不合格的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執行。
(三)參加體檢人員名單、時間、集合地點將在校園網主頁“人才招聘”欄目公布,請密切關注,不再另行通知。
七、考核
按有關規定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政審考察。政審考察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八、聘用
(一)在筆試、試講和面試基礎上,根據體檢及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
(二)擬聘用人選名單在福建人事人才網、福建警察學院校園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將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三)公示結果無異議后,報省公務員局辦理聘用核準手續,納入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享受相應待遇。
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建省公安廳的指導和管理下,由福建省警察學院具體組織。省公安廳、學院紀檢監察審計處對招聘全程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591-83421321(學院審計處)
0591-87094093(公安廳紀檢監察室)
附件:1、《2014年春季福建警察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rar
2、《2014年春季福建警察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rar
福建警察學院
2014年 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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