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鎮海區衛生系統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衛技人員實施細則》(鎮衛行[2010]76號)和《寧波市鎮海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我區衛生計生工作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高學歷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二、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年齡35周歲以下;
(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見附件)
注:執業資格、職稱的取得時間和年齡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布之日。2017年應屆畢業生憑學校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和推薦表(或學生證)報名,且須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留學歸國境人員應聘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2017年1月5-6日
2、報名辦法:現場報名或將個人簡歷等電子稿發送郵件至nbzhwsj@163.com,郵件主題請標明“應聘崗位+姓名”。
現場報名地址:鎮海區駱駝街道民和路569號C3-620、622室,區衛生計生局組織人事科
3、資格審核:
(1)現場報名人員在規定報名時間內攜帶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本、畢業(學位)證書,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和推薦表(或學生證)、執業醫師資格證、職稱證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到指定地點,由區衛生計生局組織人事部門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2)網上電子郵件報名人員在規定報名時間內發送個人簡歷等資料,經區衛生計生局組織人事部門審核通過,并于面試前一天攜帶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本、畢業(學位)證書,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和推薦表(或學生證)、執業醫師資格證、職稱證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到指定地點進行紙質報名資料審核。如未按時參加紙質資料審核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符合招聘條件人員方可獲得考試資格;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
4、本次招聘的崗位為緊缺崗位,經鎮海區人力社保局同意,符合招聘條件的報名人數與招聘指標數達不到3:1時,按實際人數進入考試程序。
5、通過資格審核進入考試程序的應聘人員將由區衛生計生局組織人事部門發放面試通知書,告知面試時間和地點。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面試的辦法進行,由鎮海區衛生計生局組織實施,駐局紀檢組監督。
1、面試
應聘人員憑《面試通知書》和身份證參加面試,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的,視作放棄。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公共知識素養和所報崗位的專業知識水平、創新能力等,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2、成績
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成績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將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鎮海區人力社保局網站、鎮海區衛生計生局網站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集合,統一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寧波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辦法執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由招聘單位提出申請,經區衛生計生局和區人力社保局同意,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區人力社保局核準后,同時在鎮海人力社保局、鎮海區衛生計生局網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五、咨詢電話:
單 位咨詢電話
寧波市鎮海區衛生計生局組織人事科0574-86252142、86291069
寧波市鎮海區人民醫院人事科0574-86655005
寧波市鎮海龍賽醫院人事科0574-86299302
寧波市鎮海區中醫醫院人事科0574-86282726
寧波市鎮海區煉化醫院人事科0574-86362013
監督電話:寧波市鎮海區人力社保局0574-86290194,寧波市鎮海區監察局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