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是浙江省殘聯和浙江中醫藥大學共建共管的省級公立康復醫院,是省衛計委批準的浙江康復醫療中心、浙江中醫藥大學附屬康復醫院,設有全省首家康復名醫館、浙江名中醫館(濱江)和全省規模最大的兒童康復基地。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補助,機構規格相當于縣處級。新院區地址在杭州市濱江區濱盛路2828號,為省政府重點民生實事項目。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28個崗位共63人,其中醫、藥、技人員27人、護理人員30人、教師3人、其他專業技術人員3人。
(一)招聘條件
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及本公告明確執行的有關政策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二)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⒈學歷、學位。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可憑就讀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報名應聘,對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報到時。
⒉專業。由招聘單位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專業名稱不一致,但所學方向相同相近的,經我院審核同意后可接受應聘。
3.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4.年齡。為方便資格審查,招聘崗位表中的年齡條件,如“年齡35周歲及以下”是指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類推,不特指確切年齡。
二、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應聘人員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9月16日16時期間,登陸醫院網站公開招聘考試報名系統(http://www.zjkf.org,人才招聘報名系統),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作報名無效。
2.資格初審。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在報名期間同步進行資格初審,并于9月16日前完成。期間,應聘人員可登陸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未通過者可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康復學科帶頭人等6個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及緊缺崗位開考比例不受人數限制。其余崗位報名人數最低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相應核減有關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招聘計劃。
3.資格確認。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需要通過網絡報名系統進行確認,時間為2016年9月18日9時至9月19日16時。未按期確認者,不視為具備完全的應聘資格。
4.打印準考證。取得應聘資格人員再確認成功后,于2016年9月22日9時開始,可通過網絡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面試包括初試和復試。各項考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筆試、面試成績各按50%計入總成績,面試初試和復試成績各按照50%計入面試成績。博士研究生和副高及以上職稱的人員直接參加面試,并根據面試成績優先列入體檢、考核對象。
⒈ 筆試。
筆試定于2016年9月24日(星期六)上午和下午舉行。具體安排和要求以準考證為準。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各崗位按1:8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名單,不到1:8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入圍人員名單。
筆試要求:具體見招聘崗位表“筆試科目”欄。
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面試前一天或當天進行,具體時間和安排在網上通知。應聘人員應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提供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含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招聘條件涉及職稱、職業資格的,另行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涉及工作經歷條件的,提供勞動(聘用)合同和社保繳納記錄證明。
⒊面試。
面試分初試、復試兩輪進行,逐輪淘汰。具體安排網上另行通知。
初試主要考查專業水平和履行崗位職責能力。初試后,各崗位根據本輪面試成績最高按1:3比例確定入圍復試人員。入圍復試人員名單當天公布。
復試主要考查應聘者綜合素質、能力水平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性。復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列入體檢、考核對象。
(三)體檢、考察
考試完畢,各崗位按照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初試成績×25%+面試復試成績×25%),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特殊教育教師崗位體檢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其余崗位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考察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辦法進行。因應聘人員本人原因或對方單位堅持不予配合,導致在考察期間無法進行有效考核的,確定為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由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各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擬聘用人員應在本院要求的時限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其聘用資格不予保留。
三、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本院網站(http://www.zjkf.org/,人才招聘)。
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浙江中醫藥大學網站(http://www.zcmu.edu.cn/,師資力量)。
浙江省殘聯網站(http://www.zjcl.com.cn,公告欄)。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在本院網站和浙江省殘聯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浙江省殘聯組織人事部:0571-88831576;浙江中醫藥大學人事處:0571-86613535。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四、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6790865,聯系人:陳老師、蔡老師。
附件:2016年崗位招聘表
2016年7月26日
附件
2016年崗位招聘表
| 
 序號  | 
 招聘崗位  | 
 崗位 類別  | 
 專業  | 
 學歷/學位  | 
 年齡  | 
 人數  | 
 其他條件  | 
 是否緊缺崗位  | 
 筆試科目  | 
| 
 1  | 
 康復學科帶頭人  | 
 專業技術(二-四級)  | 
 康復醫學與理療學  | 
 研究生/碩士  | 
 50周歲及以下  | 
 1  | 
 正高職稱,有三甲醫院康復科工作經歷,有科主任工作經歷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 
 是  | 
 不安排  | 
| 
 2  | 
 康復醫師  | 
 專業技術(八級及以下)  | 
 臨床醫學  | 
 本科/學士  | 
 35周歲及以下;中級職稱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 
 2  | 
 初級及以上職稱,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  | 
 是  | 
 康復醫學  | 
| 
 3  | 
 康復治療師1  | 
 專業技術(八級及以下)  | 
 康復治療學  | 
 本科  | 
 35周歲及以下  | 
 5  | 
 初級及以上職稱,取得康復治療師資格證  | 
 否  | 
 康復醫學  | 
| 
 4  | 
 康復治療師2  | 
 專業技術(八級及以下  | 
 聽力與言語康復學  | 
 本科/學士  | 
 35周歲及以下  | 
 1  | 
 初級及以上職稱,取得康復治療師資格證,從事本專業工作三年及以上  | 
 否  | 
 康復醫學  | 
| 
 5  | 
 麻醉醫師  | 
 專業技術(十級及以上)  | 
 臨床醫學;麻醉學  | 
 本科  | 
 40周歲及以下;副高及以上職稱者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  | 
 1  | 
 取得主治及以上職稱,專業方向須為麻醉方向,二甲及以上醫院從事本專業工作三年及以上  | 
 是  | 
 麻醉學  | 
| 
 6  | 
 兒科醫師  | 
 專業技術(十級及以上)  | 
 中醫學;中西醫臨床醫學;臨床醫學  | 
 本科/學士  | 
 40周歲及以下;副高及以上職稱者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  | 
 1  | 
 取得主治及以上職稱,在二甲及以上醫院從事本專業工作三年及以上  | 
 是  | 
 基礎醫學與臨床醫學  | 
| 
 7  | 
 心內科醫師  | 
 專業技術(十級及以上)  | 
 臨床醫學;中醫學;中西醫臨床醫學  | 
 本科/學士  | 
 40周歲及以下;副高及以上職稱者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  | 
 1  | 
 取得主治及以上職稱,二甲及以上醫院從事本專業崗位三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 
 是  | 
 基礎醫學與臨床醫學  | 
| 
 8  | 
 神經內科醫師  | 
 專業技術(七級及以上)  | 
 臨床醫學;中醫學;中西醫臨床醫學  | 
 本科/學士  | 
 45周歲及以下;正高職稱年齡可放寬到50周歲  | 
 1  | 
 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  | 
 是  | 
 不安排  | 
| 
 9  | 
 精神醫師  | 
 專業技術(十級及以上)  | 
 臨床醫學;精神醫學  | 
 本科/學士  | 
 40周歲及以下;副高及以上職稱者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  | 
 1  | 
 取得主治及以上職稱,業務方向為精神醫學  | 
 是  | 
 基礎醫學與臨床醫學  | 
| 
 10  | 
 外科醫師  | 
 專業技術(十級及以上)  | 
 臨床醫學  | 
 本科/學士  | 
 40周歲及以下;副高及以上職稱者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  | 
 1  | 
 取得主治及以上職稱,專業方向為普外科,二甲及以上醫院從事本專業工作三年及以上  | 
 是  | 
 基礎醫學與臨床醫學  | 
| 
 11  | 
 骨科醫師1  | 
 專業技術(八級及以下)  | 
 外科學(骨科);中醫骨傷科學  | 
 研究生/碩士  | 
 35周歲及以下  | 
 2  | 
 初級職稱,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中級及以上職稱者學歷可放寬到本科  | 
 是  | 
 基礎醫學與臨床醫學  | 
| 
 12  | 
 骨科醫師2  | 
 專業技術(七級及以上)  | 
 臨床醫學  | 
 本科/學士  | 
 45周歲及以下;正高職稱年齡可放寬到50周歲  | 
 1  | 
 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  | 
 是  | 
 不安排  | 
| 
 13  | 
 針灸醫師  | 
 專業技術(七級及以上)  | 
 針灸推拿學  | 
 本科/學士  | 
 45周歲及以下;正高職稱年齡可放寬到50周歲  | 
 1  | 
 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  | 
 否  | 
 不安排  | 
| 
 14  | 
 推拿醫師  | 
 專業技術(八級及以下)  | 
 針灸推拿學  | 
 本科/學士  | 
 35周歲及以下  | 
 1  | 
 初級及以上職稱,已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  | 
 否  | 
 針灸推拿學  | 
| 
 15  | 
 腦(肌)電圖醫師  | 
 專業技術(八級及以下)  | 
 臨床醫學  | 
 本科/學士  | 
 35周歲及以下,中級職稱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  | 
 1  | 
 初級及以上職稱,具有三年及以上本崗位工作經驗  | 
 是  | 
 基礎醫學與臨床醫學  | 
| 
 16  | 
 B超醫師  | 
 專業技術(八級及以下)  | 
 臨床醫學  | 
 本科  | 
 35周歲及以下;中級職稱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  | 
 1  | 
 初級及以上職稱,具有CDFI上崗證,具有三年及以上本崗位工作經驗  | 
 是  | 
 影像醫學與核醫學  | 
| 
 17  | 
 放射技師  | 
 專業技術(八級及以下)  | 
 醫學影像技術  | 
 本科  | 
 35周歲及以下  | 
 1  | 
 初級及以上職稱,具有CDFI上崗證,具有三年及以上本崗位工作經驗  | 
 是  | 
 影像醫學與核醫學  | 
| 
 18  | 
 檢驗醫(技)師  | 
 專業技術(八級及以下)  | 
 臨床醫學;醫學檢驗技術  | 
 本科  | 
 35周歲及以下;檢驗醫師中級職稱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  | 
 2  | 
 初級及以上職稱,二級及以上醫院或三級社會檢驗機構從事本專業工作三年及以上;檢驗醫師要求已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  | 
 是  | 
 醫學檢驗  | 
| 
 19  | 
 西藥藥劑師  | 
 專業技術(八級及以下)  | 
 藥學;臨床藥學  | 
 本科/學士  | 
 35周歲及以下  | 
 1  | 
 取得藥師資格證  | 
 是  | 
 藥學  | 
| 
 20  | 
 中藥藥劑師  | 
 專業技術(八級及以下)  | 
 中藥學  | 
 本科/學士  | 
 35周歲及以下  | 
 1  | 
 取得中藥師資格證  | 
 是  | 
 中藥學  | 
| 
 21  | 
 護士1  | 
 專業技術(七級及以上)  | 
 護理學  | 
 本科  | 
 45周歲及以下  | 
 2  | 
 副高及以上職稱,具有護理管理工作經歷  | 
 是  | 
 不安排  | 
| 
 22  | 
 護士2  | 
 專業技術(八級及以下)  | 
 護理學  | 
 本科  | 
 40周歲及以下  | 
 9  | 
 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從事本專業工作三年及以上  | 
 是  | 
 護理學  | 
| 
 23  | 
 護士3  | 
 專業技術(八級及以下)  | 
 護理學  | 
 本科  | 
 35周歲及以下  | 
 19  | 
 取得護士資格證  | 
 是  | 
 護理學  | 
| 
 24  | 
 特殊教育教師1  | 
 專業技術(八級及以下)  | 
 特殊教育學;心理學  | 
 研究生/碩士  | 
 35周歲及以下  | 
 1  | 
 有特殊教育教師、心理咨詢師工作經歷;取得教師資格證  | 
 否  | 
 特殊教育學和心理學  | 
| 
 25  | 
 特殊教育教師2  | 
 專業技術(八級及以下)  | 
 特殊教育;學前教育;心理學  | 
 本科  | 
 35周歲及以下  | 
 2  | 
 有特殊教育教學工作經歷,取得教師資格證  | 
 否  | 
 特殊教育學和心理學  | 
| 
 26  | 
 設備維護員  | 
 專業技術(八級及以下)  | 
 生物醫學工程;醫療器械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本科/學士  | 
 35周歲及以下  | 
 1  | 
 有醫療設備相關工作經歷  | 
 否  | 
 生物醫學工程知識  | 
| 
 27  | 
 信息系統維護員  | 
 專業技術(八級及以下)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信息安全  | 
 本科/學士  | 
 35周歲及以下  | 
 1  | 
 否  | 
 計算機與信息工程知識  | |
| 
 28  | 
 會計  | 
 專業技術(八級及以下)  | 
 會計學、財務管理  | 
 本科  | 
 35周歲及以下  | 
 1  | 
 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有醫院會計工作經歷  | 
 否  | 
 財務管理知識  | 
備注:“學歷/學位”指學歷學位的最低條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