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2012年8月19日,一篇網帖稱:“經濟適用房申購名單公布以后,就通知要想買房就必須先交10萬預交款,必須在一周之內交上,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揭露了河南項城市經濟適用房申購名單存在的問題,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8月20日,中國廣播網對河南項城保障性住房分配問題進行了采訪。
記者在項城市政府官網上下載了經濟適用房申購名單,發現了河南項城市經濟適用房申購名單中存在三大問題。第一個問題為:名單中有許多編號后面有1到5個不等的姓名,從身份證號上看確實存在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1990年后出生的也不少。第二個為題為:名單中的“家庭住址”欄中確實有項城市財政局、工商局、公安局等政府部門家屬院。第三個為題為:項城市的確向申購人提出了預交10萬元預交款的要求,目前已有800戶交了預交款。[1]
事情一經曝光后引起了各部門的重視。經查,這份1256名(戶)的名單中,相當一部分申購人是當地公職人員,其中還有42名未成年人。其中一位最小的李姓男孩兒年齡還不到7歲,資料顯示該男孩為2005年9月出生,項城市水寨辦事處人。這一現象被網友戲稱為“娃娃經適房”。
相關評論
@《“娃娃經適房”:保障房有一丑聞》:每一次丑聞的背后,總會意味著公權的失守。N連號事件中,不僅曝露了公權者的自私,也曝露出個別部門個別機關把關不嚴、制度廢馳,這起“娃娃經適房”事件同樣不會偏離“勾結分肥”的“經典劇情”。[2]
@原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發展室主任易憲容:當前國內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公,不僅有沒有出臺制度性規則的問題,更有政府對保障性住房分配參與和干預過多的問題,也有在高房價下保障性住房可以成為住房投機炒作者賺錢工具的問題。[3]
@知名財經評論家葉檀表示:保障性住房口惠而實不至。
模擬題
科學設置準入門檻,是實現保障房公平分配面臨的第一道難關。對于河南省項城市出現的“娃娃經適房”和其他地區保障性住房分配中問題頻現的現象談談你的看法。
參考解析
政府大力發展經濟適用房、保障性住房是為解決住房市場化過程中部分無法承擔過高房價群眾的住房問題,這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工程。但是由于各地區經濟發展、居民收入等狀況不同,準入的門檻也不同。如何保證保障性住房和經濟適用房分配的公正和公平是擺在政府工作部門面前的一個重要工作。我認為“娃娃經適房”是部分人通過一些不正當的方式騙取了經濟適用房的居住權的行為。導致“娃娃經適房”和保障性住房分配問題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第一,監察部門把關不嚴、公開透明監督難。我們看到經濟適用房申請者年齡的審查、就業職位的審查對于監察部門來說并不是難事,可是網友能夠發現其中的問題而監察部門卻不能發現卻是值得我們深思的問題。事件調查結果中不難發現,“娃娃經適房”中的娃娃并不是普通家庭中的娃娃,這種對于權力擁有者一路開綠燈的行為,導致了公開透明的監管難以執行。
第二,后續管理缺位,導致退出難。對于保障性住房保障對象的收入、財產和住房等動態情況難以把握,導致退出政策和機制還不健全。保障性住房分配中退出制度的缺位使很多人認為保障性住房一經分配就難以收回,甚至有些人認為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是終身制,很多人為了解決自己的“終身大事”而采取了不正當行為。
第三,商品房價格過高,保障性住房和經濟適用房的供應量嚴重不足。采用不正當手段的申請者主要分為兩部分人:一部分人是因為存在剛性需求,但又無力承擔商品房的價格;另一部分人是已經擁有住房,但是為了謀取房子出租的高額利潤而采取了不正當的手段申請保障性住房。所以娃娃即使沒有住房需求也要采取各種手段申請經濟適用房的問題也就不難解釋了。
為了維護社會公平,促進公平分配,杜絕部分人通過不正當手段騙取保障性住房和經濟適用房居住權的行為。我認為政府在具體的操作中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首先,完善政策法規,建立健全分配制度。政府應根據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形成保障性住房和經濟適用房分配的具體政策與規章制度,明確分配的和管理的工作程序和要求。針對申請、審核、公示、輪候、復查、退出等每個環節和程序都作出細致、規范的規定,明確各級責任,確保分配的全過程都有制度把關。
其次,嚴抓分配程序,保證分配過程全透明。為確保保障房和經濟適用房分配的公平、公正,相關部門在受理公證申請后,應指派經驗豐富的公證人員在保障房和經濟適用房分配環節中全程參與。同時要在網上公布申請人員的名單和詳細信息,將分配方案至于老百姓的監督下,接受人民的監督和舉報。
最后,重抓后續管理,建立長效機制。政府部門應設置專門的機構對保障房的申請人員做定期的審核,對申請人員的家庭收入狀況是否有所改觀、是否有了私家車、是否買了商品房等問題有個全面的了解。一經發現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馬上要求其交還房屋的居住權,真正做到有進有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