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淮安市清河區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通知
各位入圍面試的考生:
歡迎您報考清河的崗位!根據淮安市關于2014年公務員招錄資格復審工作的有關要求,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且進入面試人選比例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現場進行資格復審。現將清河區招考職位現場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現場資格復審時間
2014年4月21日-22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
二、現場資格復審地點及聯系電話
清河區北京北路100號市民服務中心5樓,區人社局508辦公室(清河區政府對面),聯系電話:0517-83643977
三、考生資格復審須攜帶的有關材料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如實填寫《淮安市招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登記表》一份,并按簡章要求提供相應材料,要求資格復審材料為復印件的,須同時交驗原件。
1、學歷材料
201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復印件;考生已經和用人單位簽定《就業協議書》的,提供已簽約的《就業協議書》原件和《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復印件,并在《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復印件上對其真實性作出承諾并簽字。
其他考生提供畢業證書復印件,報考職位要求“取得相應學位”的,請提供學位證書復印件。考生請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在線驗證”欄目進行學籍/學歷在線驗證報告查詢,《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請打印并將PDF電子版本發送至haqhrs@163.com。
2、同意報考證明
A、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B、除201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以外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中,尚未就業的普通高校往屆畢業生須提供人才服務機構、省或所在院校高校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人事關系代理證明或檔案保管證明)。
3、戶籍證明(非大學本科學歷且取得學士學位人員)
4、身份證復印件
5、符合政策性安置條件人員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符合夫妻分居條件須提供結婚證、在淮一方身份證、戶口簿和單位證明;
(2)符合父母身邊無子女條件須提供父母戶籍地派出所和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3)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提供師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準的隨軍批復;
備注: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現場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職位的面試資格。資格審查不符合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登記表》簽名一欄必須為手寫,不得電腦打印。
附:淮安市招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登記表
淮安市清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