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張家港市公務員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相關事項公告
根據省、蘇州市公務員考錄資格復審工作會議精神,現就2014年考錄公務員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和省公務員局通知,現將2014年全省公務員考錄筆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的劃定通知如下:
A類職位總分16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單科50分;
B類職位總分11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單科50分;
C類職位總分11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單科50分,其中定向招考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職位代碼“98”)總分9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單科50分。
二、司法警察職位考生體能測評、體檢。報考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筆試成績在最低合格線以上者,從高分到低分按該職位計劃錄用數3倍的比例進入體能測評和體檢,同時增加該職位計劃錄用數2倍的比例自愿進入體能測評和體檢。體能測評時間為4月21日,地點:蘇州市技師學院(學府路288號)。具體安排詳見蘇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rsj.suzhou.gov.cn/szwzweb/html/xxgk/gwygl/tzgg/22174.shtml):蘇州市2014年考試錄用司法警察體能測評的通知,請仔細閱讀,準時參加。體檢時間為4月23日上午7:00,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書面體檢通知。
三、普通職位資格復審時間:4月23、24日兩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司法警察、監獄及戒毒所職位資格復審時間待定。
資格復審地點:張家港市人社局人力資源市場三樓考試培訓中心(華昌南路3號港城大廈南樓)。
經資格復審,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相關證明材料不符,取消進入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考生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及身份證方可進入現場,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有:
1.201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復印件)、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
2.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畢業證(學位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經招錄機關同意,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也可于體檢前提供)、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
3.夫妻兩地分居的,還應出示結婚證、在蘇州一方的身份證、戶籍證明;父母身邊無子女的,還應出示父母雙方在蘇州的戶籍證明;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還應出示軍隊師以上政治部門同意隨軍的批文;留學歸國人員還應提供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復印件由招錄單位留存。考生如在規定時間內缺席資格復審,視同自動放棄處理(考生本人因特殊原因委托他人代理審核的,還需提供本人簽名的委托書)。
張家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