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4年阿壩州檢察院系統公開招錄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的公告
根據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檢察院《關于2014年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公開考試錄(聘)用公務員的公告》要求,為搞好2014年阿壩州檢察院系統公開招錄工作人員資格復審、面試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2014年1月6日9:00-17:30。
二、資格復審地點:馬爾康縣馬爾康鎮南木達街5號(阿底車站后、阿壩州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干部處402室)。
三、聯系人和聯系方式:陳濟蘭,邵俊,0837-2823501、18990437010、18990437022。
四、參加資格復審的職位和考生
詳見附件《2014年進入資格復審考生名單(阿壩州)》。
報考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需按《公告》要求進行體能測試(時間:2014年1月6日上午),合格者方能參加資格復審。
五、攜帶材料要求:
(一)《四川省公開考試錄(聘)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貼上照片)1份。
(二)居民身份證(本人現用名、身份證及其他證件的名字不完全相符者須出示公安機關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三)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職位)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五)考生本人1寸近期(藍底)標準照5張。
(六)所報考職位要求所需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七)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
1.2014年高校畢業生須出具本人學生證和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2.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手續。
3.公安機關、監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4.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5.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6.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須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7.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六、面試費繳納。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每人按相關規定交納面試費80元。
七、面試。面試時間、地點、要求按面試通知執行。
八、責任承擔。未按要求攜帶相關材料以及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面試的,按自動棄權處理,后果由考生自負。
溫馨提示:由于阿壩地區氣候寒冷,交通不便,建議考生做好御寒、安全準備。
附:
2.《2014年四川省檢察機關公招筆試成績(阿壩州)》.rar
中共阿壩州委組織部
阿壩州人民檢察院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筆試試題推薦:公務員考試筆試試題
筆試真題:公務員考試筆試真題
面試常見問題匯總:公務員考試面試常見問題匯總
面試真題:公務員考試面試真題
公務員考試大綱:公務員考試大綱
教師招考專題:最新教師招聘信息發布區
事業單位招聘專題:最新事業單位招聘信息發布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