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2015年公務員考錄人民警察職位資格復審有關問題的通知
根據《銅陵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銅陵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特殊專業技能職位招考公告》精神,現將銅陵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資格復審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5年6月5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辦理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參加體能測評資格。
二、資格復審地點
銅陵市北京西路市人力資源考試院4樓401教室。
三、資格復審要求
1、資格復審對象
本次資格復審僅為報考人民警察職位入圍體能測評的人員,報考非警察職位入圍面試人員的資格復審工作屆時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材料
(1)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筆試準考證和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2)招考職位有學位、資格證書、基層工作經歷等要求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相應證書、證明材料等。其中,報名時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5年畢業、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可憑學校蓋章的就業推薦表)辦理資格復審,但2015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
(3)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還應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2015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9月30日。
(4)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的,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機關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資格復審要求提供的所有證件、證書、證明、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均須原件及復印件。考生不得偽造、變更材料內容,一經發現,即取消報考資格。經資格審查發現,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體能測評資格。
3、有關費用
通過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須按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函〔2014〕39號文件規定,繳納55元體能測評費。
四、體能測評要求
體能測評按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規定,根據文件規定,體能測評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縱跳摸高三個項目。三個項目均達到規定標準的,為體能測評合格。報考有專業要求警察職位的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的碩士、博士研究生入圍人選,免體能測評。因體能測評不合格出現面試人選缺額的,按規定時間在同職位筆試達線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再進行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每個職位只遞補一次。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體能測評通知書。
后續信息均在銅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網站有關信息。
銅陵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辦公室
2015年6月2日
附:人民警察職位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