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溫州技師學院工作人員公告
溫州技師學院是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根據《溫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和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1.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2016年溫州技師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2.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到時間起止問題的,計算時間統一截止到2016年10月31日。
3.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考專業的審查:大學本科專業參考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研究生專業參考《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08更新版)。
二、招聘辦法及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16年11月1日0時—11月6日24時
咨詢電話:0577-88573669,0577-88573186
2.報名方式:電子郵件報名。
請報考人員將報名材料原件掃描件(郵件大小不超過6兆)發送至zjwzjsxy@163.com郵箱(郵件主題注明“xx應聘xx崗位”字樣)。報名日期以郵件發送日為準,逾期報名無效。
3.電子郵件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
(1)《溫州技師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報考資料)等掃描件。
(3)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掃描件。
(4)定向生、委培生須提供有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二)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每人選報一個崗位。溫州技師學院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在報名結束后5天內完成對報名人員資格初審,一并通過電話向報考人員反饋初審結果。
2.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在考試前一天攜帶報考材料原件及3張2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背面注上姓名)到溫州技師學院綜合辦(地址:溫州市矮凳橋路70號407室)進行資格核對,資格核對確認后領取準考證。資格核對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資格審查后同一崗位確認參加筆試的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直至不開考。
4.報考人員在資格審查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及聘用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考試
報考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件,按照考試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1.考試辦法:
(1)專技崗位考試分筆試和試講兩部分。先進行筆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試講人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為試講對象。筆試、試講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輪環節。
專技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滿分100分)*40%+試講成績(滿分100分)*60%,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2)工勤崗位考試分為兩輪。
第一輪為筆試和技能考核,筆試成績60分及以上的進入技能考核,低于60分的不能參加技能考核。根據第一輪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第二輪考試對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入。第一輪考試成績=筆試成績(滿分100分)*40%+技能考核成績(滿分100分)*30%,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第二輪為試講,采用百分制,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體檢對象。
工勤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技能考核成績*30%+試講成績*30%,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2.考試內容:
(1)筆試內容為心理學、教育學和專業綜合知識(見附件3)。筆試滿分100分,其中教育學、心理學占30%,專業綜合知識占70%。
(2)試講形式為微型課。
(3)烹飪(西餐)實訓指導師崗位技能考核為西餐工藝制作。
3.考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入圍體檢對象?荚嚳偝煽兿嗤,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4.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體檢與考核
1.體檢對象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
2.體檢、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3.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資格的,其空缺的體檢或考核資格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1.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相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對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2.在職人員應在辦理聘用手續之前自行負責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
3.擬聘用人員通過公示后,本人放棄聘用資格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擬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三、其他告知事項
1.國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生不能報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專升本人員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現役軍人不能報考。
3.因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且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荚囘`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4.招聘相關事宜將在溫州人才網和溫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請及時登陸查詢。
5.本公告公示期自2016年10月21日起至10月31日止共7個工作日?忌鷮φ衅腹ぷ骷跋嚓P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內向招聘單位提出書面意見,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6.其他未盡事宜,按《2016年溫州市市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執行。
附件:1.2016年溫州技師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2.溫州技師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3.專業綜合知識課程范圍
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0月21日
1.2016年溫州技師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