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學院2016年人才招聘公告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實際,我校2016年擬招聘下列教學、管理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招聘崗位(見附件1)進行公布,歡迎廣大英才、學子踴躍報名。有關招聘說明及要求如下:
一、相關政策
1、編制和工資待遇:博士入我校事業編制,碩士實行人事代理;執行國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政策,享受學校規定的崗位津貼、業績津貼等校內工資待遇;安排廉租周轉房一套。
2、服務期:碩士5年,博士10年。
3、博士、教授、副教授優惠待遇:見附件2:池州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暫行辦法
二、應聘人員基本要求
1、年齡要求:應聘人員符合國家對高校教師的基本要求,身體健康;碩士出生年月必須為1986年元月1日以后,博士出生年月必須為1981年元月1日以后。
2、學歷學位與專業要求:(1)應聘教學崗位的第一學歷必須為全日制本科,本碩專業一致,緊缺專業本碩專業相近;(2)應聘專職輔導員崗位的第一學歷為本科;(3)碩士211畢業院校優先。(4)取得最高學歷、學位的時間不遲于2016年7月31日;(5)國外及港、澳、臺高校畢業證書需到教育部進行認證。
3、其它要求:應聘人員應該提供的應聘材料包括應聘簡歷及身份證、本碩博學歷學位證書或研究生階段成績單、各種獎勵證書、個人成果等復印件。此次招聘只接收紙質材料,請應聘人員將應聘材料通過中國郵政EMS(其他快遞公司不便受理)郵寄至:池州學院人事處人事科,地址:池州市教育園區1號,郵政編碼:247000。應聘材料中須注明應聘的部門(學院)、崗位類別及專業名稱。前來我校應聘的人員,須攜帶就業協議書、身份證和相關證書原件,并須按我校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參加考試和考核。
4、應聘簡歷投遞截止時間:2016年3月1日
三、考核時間
考核時間擬在2016年3月上、中旬進行,具體時間、地點我校將在考核前在網上公布。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老師。聯系電話:0566―2748722
2015年12月22日
附件1:池州學院2016年度公開招聘崗位匯總表
附件2:池州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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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池州學院2016年度公開招聘崗位匯總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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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門  | 
 崗位類別  | 
 專業  | 
 研究方向  | 
 擬招人數  | 
 其它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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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  | 
 碩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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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學與傳媒學院  | 
 教學  | 
 設計學  | 
 動畫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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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學與傳媒學院  | 
 教學  | 
 新聞學/  | 
 新媒體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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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學與傳媒學院  | 
 教學  | 
 戲劇與影視學  | 
 播音主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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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學與計算機學院  | 
 教學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計算機網絡/  | 
 1  | 
 1.計算機或網絡相關專業;2.有相關工作經歷者優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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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學與計算機學院  | 
 教學  | 
 統計學  | 
 數據分析/數據挖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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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學與計算機學院  | 
 教學  | 
 數量經濟學/經濟學  | 
 經濟統計/數量經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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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國語  | 
 教學  | 
 英語  | 
 商務英語  | 
 1  | 
 1  | 
 有高校商務英語教學和工作經驗者年齡可放寬到40歲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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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國語  | 
 教學  | 
 英語  | 
 翻譯  | 
 1  | 
 有口譯、筆譯資格證書者優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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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與法學院  | 
 教學  | 
 建筑技術科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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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與法學院  | 
 教學  | 
 知識產權  | 
 專利法或知識產權管理、評估等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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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與法學院  | 
 教學  | 
 人力資源管理  | 
 國際商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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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與歷史文化學院  | 
 教學  | 
 旅游管理  | 
 酒店管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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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與歷史文化學院  | 
 教學  | 
 旅游管理  | 
 旅游管理  | 
 1  | 
 碩士階段可為人文地理(旅游方向),具有旅游企業從業經歷優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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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與歷史文化學院  | 
 教學  | 
 文化產業管理  | 
 文化創意產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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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源環境學院  | 
 教學  | 
 環境工程  | 
 環境污染控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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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源環境學院  | 
 教學  | 
 建筑設計及其理論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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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電工程學院  | 
 教學  | 
 光電工程/光學  | 
 光電顯示光通信光信息、光顯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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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電工程學院  | 
 教學  | 
 電子通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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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電工程學院  | 
 教學  | 
 微電子學與固體電子學  | 
 集成電路設計與新型半導體器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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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術與設計學院  | 
 教學  | 
 設計藝術學  | 
 裝飾設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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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術與設計學院  | 
 教學  | 
 設計藝術學  | 
 平面設計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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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術與設計學院  | 
 教學  | 
 設計藝術學  | 
 景觀設計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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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學與材料工程學院  | 
 教學  | 
 化學工程與技術/化學  | 
 化學工程/化學工藝/分析化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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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學與材料工程學院  | 
 教學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材料物理與化學/材料加工工程/ 材料學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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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學院  | 
 教學  | 
 國際商務  | 
 跨境電子商務方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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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學院  | 
 教學  | 
 市場營銷或計量經濟學  | 
 企業管理或市場營銷方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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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學院  | 
 教學  | 
 電子商務(或管理科學與工程)  | 
 電子商務或網絡工程方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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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學院  | 
 教學  | 
 會計學、審計學或財務管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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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樂與教育學院  | 
 教學  | 
 音樂與舞蹈學  | 
 聲樂演唱與教學(聲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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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樂與教育學院  | 
 教學  | 
 音樂與舞蹈學  | 
 舞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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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樂與教育學院  | 
 教學  | 
 心理學  | 
 發展與教育心理學或應用心理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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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體育學院  | 
 教學  | 
 體育教學  | 
 籃球  | 
 1  | 
 男,身高1.85米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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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體育學院  | 
 教學  | 
 體育教學  | 
 足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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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體育學院  | 
 教學  | 
 體育教育訓練學  | 
 競技健美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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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職輔導員  | 
 專業必須與我校今年招聘的教學崗位專業相一致,或我校管理工作所需要的相關專業。  | 
 5  | 
 中共黨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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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計  | 
 15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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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池州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暫行辦法
(2015年1月6日修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的程序,創新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的機制,改善師資隊伍結構,貫徹落實人才強校戰略,加快推進應用型本科院校建設,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第二章引進條件
第二條基本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修養,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
(二)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團結協作,勇于創新。
(三)身體健康。
第三條業務條件
(一)所學專業與學校需求對口。
(二)具備本學科扎實的理論基礎和專業知識。
(三)具有較高的教學、科研水平。
第四條職稱、學歷學位及年齡條件
(一)具有教授專業技術職務的,原則年齡在50周歲以下。
(二)具有博士學歷學位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
(三)具有副教授專業技術職務且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
第三章引進程序
第五條各教學單位根據學科、專業建設和教學、科研的實際需要提出擬引進專業崗位,人事處匯總并會同教務處、科研處進行審核,制定高層次人才引進年度計劃,報院黨委研究并經院長批準后,在相關媒體上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第六條人事處會同各教學單位、教務處、科研處對應聘人員的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填寫《應聘人員基本信息表》報院長審批后通知其前來學校面試、試講。
第七條學校成立考核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試講及綜合考核?己撕细竦娜藛T,報學校批準后公示。
第八條公示無異議者,由人事處辦理錄用、簽約等手續。
第四章引進待遇
第九條引進具有教授專業技術職務人員的待遇:
(一)一次性資助購房補貼40萬元,在我校工作滿10年,住房補貼形成的產權歸個人所有;若工作不滿10年調離,則按剩余服務期每年4萬元向學院返還購房補貼;或安排100平方米住房一套,工作10年后產權歸個人所有。
(二)資助科研啟動費文科3萬元、理工科5萬元。
(三)一次性發給安家費5萬元。
(四)按學校相關規定,同等享受校內教授的業績津貼。
(五)協助解決配偶工作和子女上學問題。
第十條引進具有博士學歷學位人員的待遇:
緊缺專業博士:
(一)一次性資助購房補貼25萬元。在我院工作滿10年后,住房補貼形成的產權歸個人所有,若工作不滿10年調離,須按剩余服務期每年2.5萬元向學院返還購房補貼。
(二)資助科研啟動費文科2萬元、理工科3萬元。
(三)一次性發給安家費3萬元。
(四)按學校相關規定,同等享受校內博士的業績津貼。
(五)協助解決配偶工作和子女上學問題。
緊缺專業目錄在每年引進人才時同時發布。
一般專業博士:
(一)一次性資助購房補貼15萬元。在我院工作滿10年后,住房補貼形成的產權歸個人所有,若工作不滿10年調離,須按剩余服務期每年1.5萬元向學院返還購房補貼。
(二)資助科研啟動費文科2萬元、理工科3萬元。
(三)按學校相關規定,同等享受校內博士的業績津貼。
(四)協助解決配偶工作和子女上學問題。
第十一條 省級、國家級高層次人才,以及教學、科研成果特別突出的優秀人才,待遇可提高,具體面議。
第十二條 副教授待遇面議。
第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學校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實行聘約管理,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凡不能履行聘用合同者,按法律規定及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實施方案僅適用于從校外引進的緊缺專業的高層次人才。學校在每年度人才招聘之前公布緊缺專業目錄。非緊缺專業的高層次人才待遇面議。
第十五條 本實施方案中未涉及的情況和問題,由學校研究決定。
第十六條本實施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第十七條本實施方案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