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大學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寧波大學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2名,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大學已發展成為一所進入全國高校百強行列的綜合性教學研究型大學,是浙江省、教育部和寧波市共建高!,F有學科涵蓋經、法、教、文、史、理、工、農、醫、管、藝等十一大門類,F有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6668名、各類研究生5662名、成人教育學生18365名;擁有一級學科博士點2個、二級學科博士點13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3個;擁有一級學科碩士點19個、專業碩士學位點(含工程碩士領域)17個、本科專業75個。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核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招聘 單位 |
招聘 崗位 |
人數 |
崗位 職責 |
專業及學歷(學位)要求 |
招聘 范圍 |
其他資格條件 |
計劃財務處 |
專技 |
2 |
財務 管理 |
本科階段為會計學專業,研究生階段為經濟管理類或工商管理類專業; 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面向 全國 |
1、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 |
備注:學歷學位、從業資格的取得時間和年齡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布之日,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情況為準。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程序
1、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采用網絡報名方式
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5年10月23日17時
報名辦法:應聘者將《寧波大學應聘者個人信息登記表》、身份證、本科及研究生期間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提供認證書)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等掃描件以壓縮包的形式發至rsc@nbu.edu.cn的郵箱,壓縮包和郵件標題均須以“應聘單位+應聘崗位+姓名”命名。
2、資格初審
時間:2015年10月26日9時—2015年10月27日17時
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向初審未通過者說明理由。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方可獲得資格復審和面試資格。
3、各崗位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之比須不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若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4、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名單于2015年10月28日在寧波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sc.nbu.edu.cn/nb/index.asp)的“人事公告”欄目公布。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直接面試的辦法進行,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1、資格復審
招聘單位將在面試前,利用半天時間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參加資格復審者請攜帶身份證、本科及研究生期間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提供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復審;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者視作自動放棄。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現場領取《面試通知》,考生憑身份證,按照《面試通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
2、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專業能力、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的視作放棄。
3、成績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面試成績相同增加考試課目?忌稍诿嬖嚭3個工作日登陸寧波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sc.nbu.edu.cn/nb/index.asp)查看面試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寧波大學人事處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聯系方式: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818號
電話:0574-87600288 聯系人:葉老師;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7600092
附件:《寧波大學應聘者個人信息登記表》
寧波大學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