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公告(工勤技能崗)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定,浙江科技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浙江科技學院為浙江省屬全日制本科高校,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學校主校區位于杭州西湖區小和山高教園區,分校區位于安吉教科文新區。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4個崗位共4人,均為工勤技能崗。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具體情況詳見《浙江科技學院招聘崗位表(工勤技能崗)》(見附件1)。
凡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政策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的人員,均可應聘。
招聘條件有關內容按如下標準認定:
(一)學歷、學位。應聘人員要求報名時已取得應聘崗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含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專業。由招聘單位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
(三)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招聘條件中明確優先考慮具備崗位偏好條件人員的,一般在在面試評價標準中反映相關偏好。
三、招聘辦法及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0月15日期間,發送報名電子郵件(郵件主題設為“應聘xx崗位+姓名”)到專用郵箱rsczp@zust.edu.cn,附報名表(樣式見附件2)及佐證材料等。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電子郵件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并在學校網站公布。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不得低于招聘崗位人數的3倍,否則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
3、應聘資格的取得。符合組織考試條件的崗位,學校確定考試有關安排并在網上發布通知。通過資格初審及復審者憑本人身份證直接參加考試。
(二)考試
考試采用崗位技能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各按50%計入總成績。有關安排另行在網上通知。
崗位技能筆試主要測試相應崗位所需的業務能力水平或專業技能,主要有專業基礎理論測試、操作理論測試二大塊組成。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測評要素主要包括儀容儀表、溝通協調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等。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7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應聘人員應攜帶報名表(貼照片)及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招聘崗位還涉及職稱、職業資格等條件的,審驗相關材料;涉及工作經歷條件的,要求提供勞動(聘用)合同或社保繳納記錄證明,上述提供材料均需原件及復印件1份。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總成績最優者(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我校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我校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我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由我校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科技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rsc.zust.edu.cn,招聘信息)。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機關事業公開招錄)。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人事處招聘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浙江科技學院(人事處):0571-85070153;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電話:0571-85070153(人事處宋老師)
附件:1、附件1:浙江科技學院招聘崗位表.xls
2、附件2: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一).xls
浙江科技學院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