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化工職業學院2015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重慶化工職業學院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提高教學、技術開發和管理工作水平,優化人員結構,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7號)等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市教委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一、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考核招聘具有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15名,其中建筑工程類副教授及以上且具有教學管理經歷的優秀人才考核招聘后可聘任為系副主任。(詳見《重慶化工職業學院考核招聘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招聘人員面向社會,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5年應屆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工作責任心強、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二)具有扎實的理論基礎、較強的科研工作能力、較高的業務素質,在校學習期間學習成績優良,工作期間工作業績突出;
(三)具有教育教學和科研等能力所要求的身心條件;
(四)自愿在重慶化工職業學院服務6年以上;
(五)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15年6月日(“45周歲及以下”即指1969年6月日及以后出生);
(六)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報名
報名工作由重慶化工職業學院完成。凡符合公開崗位招聘條件者選定一個崗位,在重慶化工職業學院網站(http://www.cqhgzy.com)下載《重慶化工職業學院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如實填報后發至電子郵箱:cqhgzyzzrsc@163.com(郵件標題請注明應聘單位及崗位)。報名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本招聘報名時間為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聯系人:陸老師電話:023-67759206
(二)資格初審
重慶化工職業學院對報名者提供的《重慶化工職業學院考核招聘崗位一覽表》,按招聘崗位條件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通知前來參加考核。
(三)考核
考核時間:根據報名情況適時組織
考核地點:重慶化工職業學院江北校區
考核采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由用人部門與應聘者通過學術交流等形式,從思想政治表現、職業道德、教學科研能力等方面對應聘者的學術能力、職業素養、團隊意識、語言表達和邏輯思維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考官對應聘者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應聘者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主管部門備案。
考核成績=面試成績
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四)資格復審
學院對考核合格者根據考核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聘人員并進行資格復審,考核成績出現并列時,依次按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學歷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以加試成績高者作為擬聘人選。
擬聘人員應提供下列材料:
1.最高學歷證、學位證;
2.相關科研成果證明;
3.相關獲獎證書證明;
4.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5.相應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體檢
資格復審合格的擬聘人員,參加由學院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結合本行業需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若招聘單位或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經學院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其缺額不再遞補。
七、考察
學院對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組織考察,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其缺額不再遞補。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公示
考核相關事宜請登陸學院網站查詢。
對考核、體檢、考察等均合格的擬聘人員提交學校校長辦公會研究通過,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學院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畢業院校、準考證號、擬聘單位等。
九、聘用審批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重慶化工職業學院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市教委審核,并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擬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等證件,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紀律要求
考核招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必須嚴格執行招聘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部門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若違規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本簡章由重慶化工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附件:
2.重慶化工職業學院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