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城市職業學院2015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學院人才隊伍建設,提升教育教學、科技創新和管理服務水平,優化人員結構,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學院研究、市教委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
一、學院概況
重慶城市職業學院是經重慶市人民政府主辦、國家教育部備案,重慶市教委直屬的專科層次的面向全國招生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院校。學院坐落于重慶市職業教育基地——永川區。
學院現有旅游管理系、工商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4系1個基礎教育部。以職業教育為主、職業資格培訓為輔,多次被教育部、人事部、勞動部、全國總工會等國家七部委評為全國先進辦學單位。
二、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試講)與考核(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共30名。(詳見《重慶城市職業學院2015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一覽表》)簡稱《一覽表》。
四、招聘范圍和對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會,凡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五、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和高職教育,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
(四)年齡原則上在35周歲及以下,其中,具有副高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或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前一天。
(五)副高職稱及以上,學歷可放寬至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六)具備能正常履行本簡章招聘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健康的身體條件。
(七)在大學期間學習成績優良,沒有受過處分。
(八)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相關證書的,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九)留學回國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需取得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時間以通過教育部確認后的時間為準。
(十)符合事業單位人員回避要求和審批機關確認的條件。
(十一)符合本簡章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及資格(詳見《一覽表》)。其中,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學位)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需與所報考崗位“招聘專業”和“學歷(位)要求”兩欄的專業、學歷資格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六、報名、考試考核程序及要求
學院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及相關考評工作小組,在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指導下,具體實施公開招聘工作。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
(一)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不進行現場報名。應聘人員請登錄學院網站資料下載區(http://www.cqcvc.com.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529)下載《重慶城市職業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如實填報后隨自薦材料發至電子郵箱:cqczyhr@163.com(郵件標題請注明:學歷+專業+畢業學校+姓名+應聘崗位)。
報名時間:簡章發布之日起至2015年6月5日17:30止。報名截止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聯系人:何老師、陳老師;聯系電話:023-49578588;
(二)資格初審
重慶城市職業學院對報名者提供的《重慶城市職業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學院根據應聘人員《報名表》上填報信息進行審查。《報名表》上資格審查的結果僅作為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復審的依據,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報考條件須通過學院資格審查予以確定。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資格初審合格者名單將于2015年6月8日前在學院人事處網站公布。
(三)資格復審
資格初審合格者,由本人于6月10--12日在學院人事處持一張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用于辦理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職稱證、職(執)業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自薦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有工作單位的還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2015屆高校畢業生要持身份證、學生證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并確認參加考試的人員按規定現場繳納報名考務費。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考試資格。
(四)崗位調整
開考比例為1︰2。未達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該崗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遞減或取消招聘的情況,學院將及時在學院人事處網站上向社會公布。應聘人員原報考的崗位被取消后,本人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書面申請調整到其他符合條件的招聘崗位參加考試;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考試報名費。
(五)領取準考證
資格復審當天領取準考證。
(六)初試
資格復審合格者,請于6月13、14日帶上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在文華樓參加考試考核。初試成績分值100分。
考試:現場授課(試講)。試講內容為本崗位所必須的相關專業知識,由學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專業教材課程,試講時需用普通話,并提供教案。試講時間控制在20分鐘以內,教學對象是高職學生,重點從實現教學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內容的能力、組織課堂教學的能力、教學基本素養、運用教具的能力、教學效果等要素進行考核評分;
初試成績=試講成績;在學院人事處網站公布。
(七)面試
面試比例為1︰2,根據具體崗位的招聘名額,按照初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初試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若招聘崗位面試比例未達到1︰2,則相應遞減崗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考生初試成績須達到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最低成績及以上方可進入面試。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
面試時間:6月15日,地點及人員名單在學院人事處網站上通知,不再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注意查閱。
面試當天,考生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按學院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并用普通話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選。
考核內容在面試現場公布,由考官現場抽答。綜合面試內容為自我陳述、現場答辯。重點從師德、事業心、責任感、心理素質、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溝通協調能力、現代教育技術應用及創新能力、舉止儀表及適應崗位所需的專業基礎知識及應用能力、特長或才藝展示、綜合職業能力等要素進行考核評分。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分值100分,60分為合格。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八)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公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初試×60%+面試×40%。
考試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七、體檢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若最后一名體檢人選出現并列時,以初試成績高的優先,若初試成績仍出現并列時,則加試面試,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學院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號)的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需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學院同意并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不再組織二次復檢。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學院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棄權,取消招聘資格。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則按報考本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進入面試且合格者)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時間、地點及要求由學院人事處通知。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學院對其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統一復查。
考察及其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九、公示
考試考核等有關事宜,可登陸學院人事處網站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學院人事處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職稱、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崗位等。
十、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重慶城市職業學院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市教委審核,并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試用期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人員在2015年7月31日仍未取得應聘條件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和認證證明,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寬、社會影響大,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若有違規違紀或弄虛作假情況,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十二、特別提醒
請應聘人員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3、本簡章由重慶城市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附件:重慶城市職業學院2015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