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內蒙古工業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內蒙古工業大學坐落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是一所以工為主,工、理、文、經、管、法、教育、藝術相結合,具有博士、碩士、本科完整人才培養體系的特色鮮明的多科性大學。現設有24個院(部、中心),擁有54個研究院(所),學校現有教職工1995人,專任教師1408人,其中教授151人,副教授454人,博士生導師48人,碩士生導師530人,學校現有全日制在校生22722人,碩士研究生2152人,博士研究生201人,留學生166人。學校秉承“博學躬行,尚志明德”校訓,弘揚“唯實尚行”的校風,在60多年的發展歷程中,培養了10萬余名優秀人才,許多已成為大中型企業的領軍人物和技術骨干、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專家學者、黨和政府的重要領導干部。
為適應學校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積極推進用人制度改革,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各類人才,促進師資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鞏固師資隊伍建設在學校工作中的關鍵地位,切實完成學校人才培養目標,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及《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內人社發〔2012〕16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計劃
2015年內蒙古工業大學計劃招聘工作人員46名,包括博士研究生31名,碩士研究生15名。其中,蒙古語授課畢業生崗位(含蒙漢兼通崗位)計劃招聘7名。具體崗位、人數及崗位招聘具體條件詳見《2015年內蒙古工業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見附件,以下簡稱《崗位需求表》)
二、應聘條件招聘范圍
(一)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5月18日,即1980年5月18日至1997年5月18日間出生的人員),招聘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研究生(含2015年應屆畢業生,下同),且必須是國家統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為學歷起點,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8.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準入資格、技能要求及其他條件,詳見《崗位需求表》;
9.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專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5年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3.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報名方式和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
1.報名工作由內蒙古工業大學人事處負責,統一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網址:http://zxbm.imut.edu.cn
報名時間:2015年5月18日8:30至6月17日17:00
聯系電話:0471-6575701
聯 系 人:劉建國、李 豐、馮 華
2.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且必須用二代身份證(或護照)報名。報名時要注意所報崗位與專業等相關要求,詳見《崗位需求表》。應聘人員報名時,需按照要求填寫報名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數碼彩色證件照(jpg格式、50KB以下)。不按照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提交信息后,報考者可以點擊“查詢報名信息”按鈕進入報名信息查看頁面認真核對每一項信息,發現錯誤請及時修改(特別提醒應聘人員:身份證號碼和電子郵箱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審查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
應聘人員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3.應聘人員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應聘人員須對在網上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由內蒙古工業大學人事處負責。內蒙古工業大學人事處將抽調專門人員負責進行資格初審和復審工作,建立資格審查工作責任制,誰審查,誰負責。資格審查人員要嚴格按照簡章規定的應聘條件和崗位需求表上明確的崗位資格條件審查把關,做到客觀、公正、及時,對所有應聘人員一視同仁。報名期間有專人值班,認真回答應聘人員的咨詢,應聘者提出的關于對學歷、學位、學科(專業)等崗位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內蒙古工業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2.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隨時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后,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3.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務必于2015年6月22日8:30至24日17:00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及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資格復審用)。
(三)筆試開考比例
筆試開考比例(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低于4∶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開考。對于急需的關鍵崗位、高層次或短缺專業人才,經報請自治區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調整后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在內蒙古工業大學網站“人才引進”欄目公布。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應聘碩士研究生崗位人員需統一參加筆試和面試,考試時間另行通知。博士研究生報考碩士研究生崗位須進行筆試,應聘博士研究生崗位的人員可直接進行面試(面試根據不同崗位隨時安排)。
(一)筆試
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包括《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筆試,滿分均為100分。
2.《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主要考察高校工作人員應該具備的綜合知識和基本能力,《專業科目》筆試內容為所報考崗位的專業知識,均不指定參考書目。
3.筆試試卷統一漢文制卷。答題可選用蒙、漢任一種文字,不得混用。選擇漢文做答的應聘人員必須用漢文做答,選擇蒙古文做答應聘人員必須用蒙古文做答,報考蒙漢兼通崗位的應聘人員必須使用蒙古文做答。
做答文字須由應聘人員在填寫報名信息時選擇確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對同一科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答卷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語言答題的按零分處理。
4.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應聘人員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或護照)和準考證,否則不準參加考試。
5.筆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筆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5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50%)+政策加分。
6.筆試加分政策: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筆試成績上加2.5分。
7.筆試結束后,由學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報送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生效。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面試環節。
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和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內蒙古工業大學主頁“人才引進”欄目公布。
8.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考生中,按照每個崗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3:1的比例(考生人數與崗位聘用人數之比,下同)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對同一崗位因成績并列而超過3:1比例的所有應聘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全部應聘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內蒙古工業大學網站“人才引進”欄目中公布。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內蒙古工業大學人事處組織實施,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須參加資格復審。應聘人員須攜帶《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在線打印)并提供身份證(或護照)、本、碩、博學歷證、學位證、個人簡歷及崗位報名所需的其他佐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到內蒙古工業大學人事處進行資格復審。2015年應屆畢業生未能拿到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應聘人員應出具畢業院校開具的能夠按時畢業的證明材料。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待定,請隨時關注內蒙古工業大學網站“人才引進”欄目內公告通知。
2.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方可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中出現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嚴重情況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所缺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成績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依次遞補。對于急需的關鍵崗位、高層次或短缺專業技術人才,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面試比例的,經自治區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批準后,可適當降低面試比例。
(三)面試
1.面試工作由內蒙古工業大學根據招聘實施方案制定面試實施方案,報自治區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備案后組織實施,具體實施辦法于面試前另行通知。
2.面試滿分100分,著重測試應聘人員的業務素質、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等。面試考官組現場打分,現場公布面試成績。
4.面試可選擇蒙古語或漢語答題,其中報考蒙古語授課畢業生崗位(含蒙漢兼通崗位)和教師崗位的應聘人員,必須用漢語答題。
5.對于降低比例進行面試的崗位以及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面試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所有面試人員平均成績或達到我校事先設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不能計算平均成績的崗位)的,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1.應聘博士學歷崗位的考試總成績按如下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2.應聘碩士學歷崗位的考試總成績按如下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工作結束后,由我校加權計算參加面試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并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該崗位招聘計劃人數與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報自治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核準備案后,將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在內蒙古工業大學網站主頁上“人才引進”欄目公布。
同一崗位應聘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按照筆試成績從高低分排序,然后再按照該崗位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出現并列的通過加試確定是否進入體檢考察。
五、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對<關于明確公務員錄用體檢中肝臟生化標準的請示>答復的函》(國公考錄函〔2010〕13號)要求,體檢工作由學校統一組織在自治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
(二)考察。內蒙古工業大學人事處與用人單位組建考察組,對初步確定的擬聘人員進行政治思想考察,并結合個人檔案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報自治區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備案后,取消應聘資格,所缺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符合要求的應聘人員中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由內蒙古工業大學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確定擬聘人員,報學校黨委會研究確定后經主管部門審定后,報自治區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備案。
(二)對擬聘人員在內蒙古工業大學網上公示,公示期間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公示期為7天。
(三)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所缺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符合要求的應聘人員中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四)經公示后確定聘用的應聘人員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五)受聘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實行聘用制管理和社會保險制度,學校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在自治區人才交流中心辦理合同鑒證。經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進人計劃卡、列編、工資、社保等相關手續,享受國家和學校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六)用人單位須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5年。聘用合同中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2015年應屆畢業但未能在規定時間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對已與事業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擬聘人員,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的,一律取消其本次聘用資格,責任自負。
七、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實行全程監督。對違反有關工作紀律的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或行政處分;對違反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取消考試資格。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監督電話:0471-6944911
內蒙古工業大學監督電話:0471-6575724
八、其他事項
(一)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任何階段及試用期期間發現應聘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劃定具體考試內容范圍,不指定參考書目,不設立任何培訓機構,不組織任何形式的培訓。任何自稱與本次公開招聘考試有關的參考書目或培訓均與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無關,由此造成的個人損失自行承擔。
(三)本方案由內蒙古工業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四)本簡章最終解釋權歸內蒙古工業大學人事處。
附件:《2015年內蒙古工業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內蒙古工業大學人事處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