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蘇鹽沿海合作開發有限公司(簡稱蘇鹽開發公司)是蘇州鹽城沿海合作開發園區管委會下屬國有企業,由蘇州、鹽城兩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9月聯合出資成立。根據工作需要,擬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立場堅定,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無犯罪記錄,無不良征信;
(二)綜合素質好,品行端正,愛崗敬業,身體健康,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三)工作地點:蘇州鹽城沿海合作開發園區管委會(鹽城市大豐區大豐港區崇文路1號);
(四)滿足崗位具體資格條件,服從招聘單位調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報名申請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曾被辭退的;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其它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三、招聘崗位資格條件
四、招聘程序
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15日。(工作日期間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非工作日不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蘇州鹽城沿海合作開發園區管委會4樓419會議室(鹽城市大豐區大豐港區崇文路1號)。
(二)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應提供如下報名資料,并確保報名資料真實完整有效,如有虛假,一經發現,取消應聘、錄用或任職資格。
報名資料包括:①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蘇鹽開發公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份(正反面打印在一張紙上,正確張貼近期免冠證件照);③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④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境)外畢業人員須同時提供我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⑤工作經歷證明(單位繳納職工社保、勞動合同等能夠證明工作經歷的材料);⑥執業、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相關獲獎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⑦無犯罪記錄證明;⑧個人征信報告。
2.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報送相關材料,不按要求報送材料的,自行承擔責任。審核通過的應聘人員,聽候筆試通知。
五、考試內容和實施辦法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由蘇州鹽城沿海合作開發園區管委會組織實施。
(一)筆試卷面總分100分,設60分合格線。不指定輔導用書,內容為相應崗位必備專業知識。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以通知為準。應聘人員應攜帶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三)在筆試合格者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四)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面試總分100分,設60分合格線。(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總成績計算方法。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的比例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比例計算后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后計算總成績。
六、體檢、考察與公示
(一)體檢: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二)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從德、能、勤、績以及與報名資格中明確的有關條件是否相符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評價。
(三)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園區管委會根據空缺崗位總成績排名研究遞補或放棄本崗位招聘。
(四)公示: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日。
七、聘用與待遇
(一)聘用: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程序辦理有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二)薪酬福利:聘用人員薪酬待遇根據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八、其他事項
(一)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程接受紀檢和社會監督。
(二)咨詢電話:0515-83205021、13813415849(蘇州鹽城沿海合作開發園區黨政辦)。
本公告由蘇州鹽城沿海合作開發園區管委會負責解釋。
蘇州鹽城沿海合作開發園區管理委員會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