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煙臺高新區國有企業公開招聘工作辦法》(煙高人社〔2014〕10號)有關規定,因工作需要,煙臺高新城市更新投資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報名、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堅持標準、擇優聘用的原則進行。
二、招聘崗位(詳見附表)。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身心健康(健康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
3、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4、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
(2)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
(3)正在接受調查或曾受過刑事處罰、行政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收集簡歷、資格審查、面試、擇優錄用等程序。
五、收集簡歷
收集簡歷時間: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2日
六、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結束后,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對應聘人員的身份信息、學歷信息、資格及職稱信息等內容的審查,資格審查符合的人員電話通知面試。
七、面試
1、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辨證思維與綜合能力。包括:準確理解與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自我情緒控制與應變能力,人際交流意識與技能,計劃組織協調能力,專業知識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確定考核人選
按照面試成績和對應招聘崗位人數從參考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核人員,面試低于70分的人員不予錄用。
九、考核
由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對合格人員進行考核。重點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表現。對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從參加應聘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十、聘用
與應聘合格人員簽訂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設一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入職手續。
聯系方式:胡瑩雪0535-6925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