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樂山市第一職業高級中學
2016年公開考核招聘教師公告
按照《樂山市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樂人社發〔2012〕99號)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擬考核招聘教師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四川省樂山市第一職業中學是樂山市人民政府舉辦的中等職業學校,是首批國家級重點學校、首批國家級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范學校、四川省首批現代學徒制試點學校。學校現有教職工362人,教學班級104個、5300名在籍學生。學校開設有計算機應用、旅游、電子電工、學前教育、機械、汽車維修、財經商貿等七大類29個專業。
二、考核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2016年7月31日前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且符合《樂山市第一職業高級中學2016年公開考核招聘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員。其中,2016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畢業證的,報名時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出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
(二) 基本條件
1.應聘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及資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和專業名稱,與所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兩欄的相應資格條件要求應相符。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試行辦法》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名者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等,報名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三、考核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員為我校編制內人員,招聘計劃為1名。具體崗位詳見附表《樂山市第一職業高級中學2016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報名時間:2016年6月20日至6月27日(含周六、周日)下午17:00前
報名地點:樂山市第一職業高級中學辦公室
應聘者在2016年6月27日17:00前帶上以下材料報名,填寫《樂山市第一職業高級中學2016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附件2)并進行資格審查:
①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2張;
②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③有效的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④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
聯系人:何老師、黃老師 聯系電話:0833-2192546
五、考核
2016年6月28日上午9:00組織考核。考核主要內容為:專業素養和教育教學能力(班主任工作考核和試講)。考核結束后,根據考核情況,擇優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六、體檢
考核合格者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七、審核確認和聘用
1. 通過考核并體檢合格人員,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用人單位填寫《樂山市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樂山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花名冊》,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報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政策規定和招聘公告審核確認。
2. 聘用人員在聘用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附件:1.樂山市第一職業高級中學2016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2. 樂山市第一職業高級中學2016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
四川省樂山市第一職業高級中學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