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為筆試(《教育綜合知識》、《學科專業知識》)和專業測試(試講、結構化面試、現場材料撰寫),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120分(不含加分),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或考生有一科無成績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1)《教育綜合知識》的考試內容: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新課程理論和教師道德修養等相關知識。滿分為120分。
(2)《學科專業知識》的考試內容:考試命題參考普通高校相應層次、相應專業現行通用教材。滿分為120分。
《教育綜合知識》與《學科專業知識》筆試同日進行,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結束后,成績將及時在六安市人民政府網、六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3)專業測試(試講、結構化面試、現場材料撰寫):考生入圍名單,根據崗位計劃數及考生筆試初次合成(其中《教育綜合知識》按30%、《學科專業知識》按40%進行初次合成)成績高低順序,其中崗位招聘計劃數5人以下的按1:3比例,崗位招聘計劃數5人(含5人)以上的按1:2比例確定參加專業測試(試講、結構化面試、現場材料撰寫)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由此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在規定時間內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于專業測試(試講、結構化面試、現場材料撰寫)前進行資格復審,參加專業測試(試講、結構化面試、現場材料撰寫)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及相關證書原件,對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發放《專業測試通知書》。經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試講、結構化面試、現場材料撰寫)資格。專業測試(試講、結構化面試、現場材料撰寫)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筆試入圍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初次合成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專業測試(試講、結構化面試、現場材料撰寫)人選。
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繳納專業測試(試講、結構化面試、現場材料撰寫)費用80元。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專業測試主要有試講、結構化面試和現場材料撰寫,具體測試方式詳見《2016年度六安市市直部分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基本情況一覽表》。
1、試講主要考察應試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儀表舉止等,滿分為100分。
2、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應試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與組織協調能力,以及語言表達能力等,滿分為100分。
3、現場材料撰寫主要考察應試人員的公文寫作及文字處理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
為確保應試人員素質,設定專業測試(試講、結構化面試、現場材料撰寫)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專業測試(試講、結構化面試、現場材料撰寫)時間、地點詳見《專業測試通知書》。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專業測試(試講、結構化面試、現場材料撰寫)資格。
七、合成總成績
《教育綜合知識》筆試、《學科專業知識》筆試和專業測試(試講、結構化面試、現場材料撰寫)的總成績按3:4:3比例合成。如出現最后一名合成總成績同分,則按筆試初次合成成績高低確定排序;如筆試初次合成成績同分,則以《學科專業知識》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序;如《學科專業知識》筆試成績再出現同分,則以《學科專業知識》筆試中的主觀題部分確定排序。
根據招聘崗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試人員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核的人員名單,并在“六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公示。
八、體檢
按照安徽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規定,體檢須在三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新修訂的《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等文件執行。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的,按照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最多可遞補一次。
九、考察
考察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導下,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主要對被考核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的,按照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最多可遞補一次。
十、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六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一周。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出具聘用報告,連同擬聘用人員考察材料、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查后,按規定報送市人社局辦理審批及相關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16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等證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公示結束后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十一、聘用與管理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實行國家統一規定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資福利制度。
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關事宜
1、監督檢查。本次招聘考試嚴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試工作規則(試行)》及保密、回避等相關規定,堅持客觀、公正、科學、規范的原則,嚴肅考風考紀,嚴格實行考試責任追究制,確保招聘考試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進行。
2、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考者和社會各界對招聘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實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對有關工作人員違反招聘原則,不按規定程序操作的行為,要立即制止并責令改正;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處理,絕不姑息;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宣布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資格、通報所在學校或單位、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處理;對違反招聘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公告解釋。本《公告》由六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4、信息查詢。六安市市直部分學校公開招聘教師規定和考試等相關信息,請考生登陸“六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查閱。
5、培訓用書。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六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指定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6、聯系電話。政策咨詢:0564-3376108、3376209
監督電話:0564-3376208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7、2016年度六安市市直其他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另行公告,具體請關注“六安市人民政府網”、“六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附件:
1、《2016年度六安市市直部分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基本情況一覽表》
2、《六安市市直部分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
3、《關于同意ⅹⅹⅹ同志參加2016年度六安市市直部分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的證明》
4、《關于ⅹⅹⅹ同志工作(教學)經歷的證明》
以上各類表格,除附件2:《六安市市直部分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須現場填寫外,其他表格請考生自行下載、打印、填寫。
六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