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6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6〕5號)和三明市公務員局印發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明人發〔2012〕33號)文件精神,經研究,2016年我縣公開招聘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98名,現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計劃
(一)小學語文教師崗位(01職位)23名;
(二)小學數學教師崗位(02職位)15名;
(三)小學英語教師崗位(03職位)5名;
(四)小學品德與社會(生活)教師崗位(04職位)2名(其中廣平中心小學品德與社會(生活)教師崗位1名為專門職位);
(五)小學體育教師崗位(05職位)7名;
(六)小學美術教師崗位(06職位)5名;
(七)小學音樂教師崗位(07職位)5名;
(八)小學信息技術教師崗位(08職位)5名;
(九)小學科學教師崗位(09職位)5名;
(十)特殊教育教師崗位(10職位)1名;
(十一)幼兒園教師崗位(11職位)25名。
二、報考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教師職責的身體條件,身心健康;
3.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4.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0年3月17日至1998年3月16日之間出生);
5.面向福建省內應往屆畢業生(福建省內應往屆畢業生是指2016年3月17日前常住戶口在福建省的人員、福建省內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省生源的畢業生);
6.專門崗位是指專門面向參加省統一組織實施的大學生村官計劃、省和設區市統一組織實施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大學生志愿者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在我縣服務或屬本縣生源的高校畢業生,并在2016年8月30日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人員進行報考的崗位。
(二)報考人員的學歷、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要求
1.屬2016年應屆畢業生,應于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書;其他報考者應于資格復審時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其中2016年春季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證人員,具有普通話合格證和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取得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合格證二證齊全視同取得教師資格證書,但須于2016年8月30日前提交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2.報考專門職位或符合政策規定加分的考生應于2016年5月5日前提交相關證書或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逾期視為放棄。
3.具體崗位報考條件:詳見《大田縣2016年新任教師小學幼兒園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大田縣2016年公開招聘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報考學科專業分類目錄》(附件2)。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和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招聘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以上人員有關資格條件,均以報名截止日(2016年3月24日)為截止時間,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三、招聘程序
今年我縣招聘新教師程序:考試、資格復審、體檢、考核、公示和聘用。經縣新任教師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并報上級核準2016年大田縣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實行免面試試點。
(一)考試
1.筆試。
(1)3月18日-24日,應聘人員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每位報考者只報考1個崗位;應聘者在規定時間內上網報名和繳費,報考時應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按網上提示要求,提供個人真實準確信息,特別是報考專門職位[廣平中心小學品德與社會(生活)教師崗位]的考生在網上填報信息時須在報名表的備注欄處注明“專門崗位”字樣;同時對網上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
(2)4月17日全省統一筆試。
(3)5月13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筆試卷面成績。
(4)6月,開展體檢、考核及聘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