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時間:2012年4月23日—2012年4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提交地點:洛陽市教育局辦公樓(凱旋東路51號)1樓105室。
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4、其他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人員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享受筆試卷面折合成績加5分的政策。
對于弄虛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
(三)筆試
1、筆試由洛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2、筆試內容:筆試包括教育綜合知識(教師職業道德與個人修養,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知識,心理學知識,常規教學與教學實踐,新教育理念與新課改知識)和英語知識兩科,卷面滿分均為100分。
3、筆試時間:2012年4月29日上午,8:00-10:00考教育綜合知識,10:30-11:30考英語知識。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考生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
4、筆試成績將于5月10日在洛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haly.lss.gov.cn“快速導航”欄目 “人力資源市場” 下的“最新動態“專欄)、洛陽人才網考試中心專區(http://www.lyhero.com/exam)進行公布。
5、筆試成績的計算:
筆試卷面折合成績=教育綜合知識卷面成績×85%+英語知識卷面成績×15%
筆試成績=筆試卷面折合成績+加分
(四)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人員的確定
根據聘用職位、專業及聘用計劃,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資格審查人員,比例內末位成績相同者,均進入資格審查。筆試作弊或缺考者,不列入資格審查范圍。
2、資格審查辦法
資格審查采取現場審查并提交材料的方式進行,考生填寫《2012年洛陽市市直學校考試招聘教師資格審查表》一式2份(見附件3),并提交相關材料(相關材料復印件一式2份附《2012年洛陽市市直學校考試招聘教師資格審查表》后)。
3、資格審查應提交的材料(原件及2份復印件)
(1)有效身份證;
(2)畢業證(國外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就業報到證(外省院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需經河南省大中專學生就業服務中心(鄭東新區金水東路與農業東路交叉口)蓋章;擇業期內未辦理就業報到證者,持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加蓋公章的就業協議書(全套));
(4)教師資格證(因教師資格專業設置中暫無韓語、日語專業,故申報韓語、日語學科的,除提交外語專業教師資格證外,要求所學專業需與報考專業一致);
尚未取得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的應屆師范類本科、專科畢業生,應持有效身份證、畢業院校就業指導部門開具的有效證明(證明樣表見附件4)和加蓋公章的就業協議書(全套);
尚未取得畢業證的應屆碩士研究生,需持有效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畢業院校就業指導部門開具的有效證明(證明樣表見附件5)和加蓋公章的就業協議書(全套)。
4、資格審查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注意登陸,洛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haly.lss.gov.cn“快速導航”欄目 “人力資源市場” 下的“最新動態“專欄)、洛陽人才網和洛陽教育城域網,查看本次招錄的有關信息和通知。
資格審查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不符合招錄條件或有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
(五)試講
試講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統一組織,由市教育局具體實施。
1、試講人員的確定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均進入試講。
2、試講辦法
試講采取在現行教材中(試講用教材見附件6)隨機抽課,準備20分鐘,講一節與申報專業、層次相一致的微型課(20分鐘以內)的方式進行,試講現場成績滿分為100分。試講現場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錄用。
(六)總成績的計算
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40%+試講成績×60%
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試講成績和總成績,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教育局采取適當方式予以公布。總成績并列時,依次按學歷層次、試講成績高低確定擬錄用人選。
(七)體檢
根據聘用職位、專業及聘用計劃,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及項目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條例》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確定的內容執行。體檢相關事宜將通過相關網站進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請考生屆時登錄查看。
(八)考核與聘用
對于體檢合格人員,按照《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洛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洛政辦[2006]100號)的規定,進行考核和資格復查。考核和復查合格者,根據聘用職位、專業及聘用計劃,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擬錄用人選并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者,采取雙向選擇的辦法落實聘用單位,并由市人才中心辦理相關人事代理手續。新聘用教師試用期一年。
六、聘用教師待遇
聘用教師管理參照《洛陽市市屬高中聘用教師管理意見》(洛市人〔2007〕39號)和《洛陽市人民政府市長辦公會議紀要》(〔2008〕174號)有關規定執行。義務教育階段聘用教師第一年執行事業單位試用期工資,從第二年起參照政府購買服務專業技術崗位經費標準執行;非義務教育階段聘用教師工資補助金額,第一年不低于1.5萬元,從第二年起不低于1.8萬元;聘用教師轉為編制內教師后,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政策咨詢電話:0379-63250306、63119425
考務咨詢電話:0379-63119603
洛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洛陽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