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審核指對進入面試的應聘者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資格條件審查,由相應的區教育局或市教育局對應負責審核。現場審核通過后,審核單位在應聘者報名表上簽字、存底。現場審核只是初步審查,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錄用階段的復核結果為準。
現場審核時,如有確定進入面試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出現的空缺,則按筆試總成績順序遞補。
現場審核應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報名表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證
(3)學歷、學位證書(在職取得的學歷須出具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的學歷證明),2012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4)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或文件
(5)教師資格證或出具教育學、心理學、普通話水平(考)測試成績合格證書
(6)戶口本等相關證明材料
(7)加分照顧的相關證明材料
(8)辦理隨軍手續相關材料。
畢業證書(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或教育學、心理學及普通話水平(考)測試成績合格證書等相關材料須在辦理錄用手續時提供,否則不予錄用(不含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學崗位)。
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廈門教育網(www.xmedu.gov.cn)教師招聘專欄公布。
(六)面試
面試按在職教師和畢業生分類進行,由教育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面試方案須提前報市教育局,經審核同意后實施。面試包括課堂教學(片段教學)測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課堂教學(片段教學)測試
所有面試人員都要參加課堂教學測試,課堂教學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面試人數比例為1:1的合格成績為70分及以上)。
2.專業技能測試
應聘體育、音樂、美術、計算機、幼兒園職位的,在課堂教學測試前需進行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合格者方可參加課堂教學測試。
進行專業技能測試的學科,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以50%計入面試成績,課堂教學測試成績以50%計入面試成績。
(七)學校考核
應聘高中階段學校和職業學校崗位的,在面試后須進行學校考核。學校考核采用面談、試講或技能測試等方式進行,考核成績滿分為100分。
各學校要按規定制定考核方案、組成考核和監督小組,并提前報教育主管部門,經審核同意后實施。學校考核時間由各學校自定和通知,并報告教育主管部門。
(八)考試總成績的計算合成
1.初中、小學、幼兒園崗位應聘者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相加合成,總成績60分及以上合格。
2.高中階段學校崗位和職業學校文化課崗位應聘者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的40%、面試成績的45%和學校考核成績的15%相加合成,總成績60分及以上合格。
3.職業學校專業課崗位應聘者考試總成績,按筆試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的30%和學校考核成績的30%相加合成,總成績60分及以上合格。
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應聘者名次按筆試總成績排列;若筆試總成績相同,再按面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的成績都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應聘者名次按加試面試的成績排列。
三、報考收費
收費標準按照《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關于正式核定我省事業單位編制內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復函》(閩價費[2007]196號文)規定,我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為每人80元。應聘者報考繳費后,所收費用不予返還。
四、錄用
(一)體檢
根據招考人數按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的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體檢由市、區教育局統一組織,按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要求(懷孕的應聘者可待分娩后體檢)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應聘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向報考教育局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由招聘主管部門指定醫院并以復檢結果為準。
(二)遞補和補錄
體檢不合格、放棄體檢資格、體檢合格但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資格,從而導致崗位空缺的,由招聘主管部門按總成績順序遞補(僅遞補一次,下同)。
公布的職位未能招滿,經報批同意后可從總成績合格的應聘者中進行補錄。
(三)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名單在廈門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管理權限報相關部門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并由學校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2012年9月30日前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2012屆畢業生(博士學位延長至2012年10月31日),取消聘用資格,崗位空缺由招聘主管部門按總成績順序遞補。
2012年8月31日前擬聘用人員無法出具原單位同意調出證明的取消聘用資格,崗位空缺由招聘主管部門按總成績順序遞補。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完中初中部)由招聘主管部門根據學校崗位需求將錄用人員以電腦派位等統一調配方式分配到相關學校。
招聘學校依據有關規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養老保險執行廈府〔2004〕178號文件)。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注意事項
(一)紀律要求
1.應聘者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材料,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違者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
2.招聘工作者和應聘者,要嚴格執行招聘工作有關操作規范和要求,違者將按規定嚴肅處理。
市、區教育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市教育局紀檢監察室電話:2135775。
(二)報考須知
1.應聘不具備專業技術職稱崗位的應聘者選擇新任教師模塊;
2. 應聘具備專業技術職稱崗位和職業學校專業課崗位的應聘者選擇委托考試模塊。
(二)咨詢方式
廈門教育網(www.xmedu.gov.cn)是本次公開招聘信息的主要發布渠道,請應聘者在招聘期間注意登陸該網站了解最新通知等有關信息。
咨詢時間為2012年3月24日—30日上班時間。
咨詢電話如下:
廈門市教育局:2035405,2135579
思明區教育局:5862743
湖里區教育局:5722666
海滄區教育局:6583703
集美區教育局:6683358
同安區教育局:7030188
翔安區教育局:7082876.
除福建省教育廳發布的《筆試考試大綱》外,廈門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及所屬學校和教育機構都沒有舉辦或委托舉辦教師招聘考試培訓班,也沒有提供相應教材和復習資料。
本公告由廈門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一:2012-2013學年具備專業技術職稱高中教師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