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我縣教師隊伍,促進全縣教育體育事業的健康發展,現結合全縣教師隊伍現狀,經縣編委會研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編辦和縣教育體育和科學技術局決定采取公開考試的方式招聘一批教師,充實到我縣張橋鎮、南塢鄉、陶城鎮、望田鎮、只樂鎮等五個鄉鎮農村小學任教。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按照凡進必考、按崗聘用及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進行。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設置
全縣計劃招聘農村小學教師21名。其中小學語文教師6名;數學教師5名;小學英語教師4名;體育教師2名;音樂教師2名;美術教師2名。
三、招聘范圍與條件
(一)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國家普通高等院校計劃內招生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熱愛教育體育事業,能自覺履行《教師法》規定的各項義務,具有良好品行。
2、熱愛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為人師表,志愿服務農村基層教育。
3、無違法違紀行為,本人沒有參與過邪教組織。
4、全日制專科師范類畢業生,具有教師資格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含本科)沒有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也可報名,其教師資格證須在三年內取得,否則,不再聘用。
5、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規定的身體條件。
6、報考體、音、美學科的教師要求專業對口,專科及以上學前教育類專業限報小學音樂和美術。
四、招聘辦法與程序
(一)成立組織
成立鄢陵縣2015年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領導組由縣政府主要領導牽頭,人社局、編辦、教科局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二)發布招聘信息
2015年9月21日在新聞媒體發布招聘公告。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與地點
2015年9月21日--9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在縣教育體育和科學技術局人事股報名,聯系電話:0374-7107022。
2、報名所需材料
(1)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大專師范類考生需攜帶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以上復印件統一使用A4紙。
(2)近期同底版藍底1寸彩色照片5張。
(3)填寫《2015年鄢陵縣招聘教師報名表》一式兩份。
3、資格審查
縣人社局、編辦、教科局等有關部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通知報名者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領取準考證時間為2015年10月8日--10月9日兩天
4、報名人數要求
各崗位報名人數與本崗位招聘人數比例不得低于2: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崗位人數。
(四)考試
1、筆試
(1)筆試科目為教育學理論。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50%。
(2)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面試(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50%。)
(1)確定面試人員
依據筆試成績的高低順序,按照1:1.5的比例分別確定面試人選。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2)面試時間為2015年10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面試采取試講、答辯相結合的方法。面試內容主要是儀容、儀表、儀態;試講主要是考察對教學內容的處理、專業知識水平和語言表達能力等是否符合教師職業要求。面試具體內容另行通知。
五、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聘用。
六、體檢、考察
1、確定體檢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選。若體檢后出現缺額,在參加招聘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體檢、考察。10月下旬組織體檢、考察。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執行。
七、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按照規定程序和管理分工辦理聘用、入編等相關手續。
八、崗前培訓
對簽訂聘用合同的招聘教師進行崗前培訓。
九、上崗
1、為確保我縣農村中小學校師資力量,凡招聘的教師一經錄用,必須到以上5個鄉鎮缺編學校任教。5年內不得調動,否則核銷教師編制。
2、被招聘教師必須按規定時間到工作單位報到,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同時在參加招聘的同類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經體檢合格依次遞補。
十、其他
1、凡按省特崗計劃考試錄取的“特崗教師”,我縣招聘教師不再重復聘用。
2、本次考試中違規行為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規定執行。
3、如對自己的考試成績有異議時,按高考的有關規定進行查詢。
4、本次招聘教師工作,將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在3年內不得參加鄢陵縣教師招聘。招聘教師領導組辦公室設立專門的咨詢和舉報電話:0374-7168816。
未盡事宜,由鄢陵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研究決定。
鄢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鄢陵縣教育體育和科學技術局
鄢陵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5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