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
擬聘人員來深圳報到時,到指定的醫院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如體檢結果出現影響聘用的情況時,不予參加后續環節和聘用。
(二)考察
由深圳市鹽田區教育局組織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對擬聘人選進行考察,考察內容為擬聘人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職位的相關情況,并對擬聘人選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經考察不合格的,由深圳市鹽田區教育局報深圳市鹽田區公務員和職員管理辦公室審定,審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公示
經面試、筆試、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由深圳市鹽田區公務員和職員管理辦公室在鹽田政府在線網站公示7天。
(四)辦理職員聘用備案手續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有投訴經查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職員管理辦法(試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號)及《深圳市事業單位職員招聘實施細則》(深人規〔2009〕3號)等文件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用人單位向深圳市鹽田區公務員和職員管理辦公室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所聘人員按我市崗位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實施管理。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1年內(從筆試之日起算)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
擬聘人員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試用期
對已辦理職員聘用備案手續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按規定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一定期限的試用期(應屆畢業生實行1年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結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解聘手續。
七、其他事項
(一)根據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以及省、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改革相關規定,2014年10月1日起進入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按規定繳交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退休時由社保部門計發相關退休待遇。
(二)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以及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實行減免考務和體檢費用政策。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明(復印件)申請減免;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申請減免,由深圳市考試院和招考單位審核確認。經審核確認的,報名考試費用由深圳市考試院負責減免,體檢費用由招考單位承擔。
(三)招考相關資格等時間計算,均截至2015年9月18日。
(四)應屆畢業生報考的,畢業時應能完成學業并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合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五)對在招考過程中違反深圳市職員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七)招考查詢網址如下:
1、鹽田政府在線網站:www.yantian.gov.cn 。
2、深圳市考試院網站:www.testcenter.gov.cn 。
(八)聯系電話:
深圳市鹽田區教育局:0755-25228531;
深圳市鹽田區公務員和職員管理辦公室:0755-25228123。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鹽田區公務員和職員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附件1:深圳市鹽田區2015年10月赴長沙公開招聘教育系統事業單位職員崗位表.xls
附件2:深圳市鹽田區2015年10月赴長沙公開招聘教育系統事業單位職員報名表.rar
附件3: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目錄(定稿).rar
深圳市鹽田區公務員和職員管理辦公室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