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16年公開招聘教育人才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教育局直屬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高考改革對教育人才的新需求,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教育人才82名,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和紀檢監督小組
(一)領導小組
組 長:鐘 燕
副組長:毛大訓
成 員:王 強 武志偉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市教育局教師科。
(二)監督小組
組長:唐海國
成員:李衛述
二、招聘計劃(見附表1)
三、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熱愛人民教育事業,事業心強,身體健康。
(二)履行教師職責,遵守師德規范和要求,為人師表。
(三)具備相應崗位的職業資格。
(四)符合具體崗位資格要求。
(五)應屆畢業生年齡在30歲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在職教師年齡在40歲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后出生),通過綠色通道引進的人才除外。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發布信息
各環節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株洲教育網向社會公開發布。同時在相關高校公布招聘信息。
五、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2015年9月-2016年5月,具體時間見公開招聘公告。
(二)報名地點:采取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相結合;面向社會統一考試考核方式在各用人學校報名。
(三)報名方式:綠色通道引進和優秀應屆畢業生直接考試考核方式為網絡和現場報名;面向社會統一考試考核方式為現場報名。
(四)報名要求:符合招聘崗位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崗位的競聘,一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教育人才職位資格審查表》(見附件2);
2.身份證、畢業證、相應職位職業資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可憑就讀學校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名;
3.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2張(反面寫上畢業學校及姓名);
4.其他相關材料。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各類榮譽證(畢業生提供學校級及以上,在職人員提供地市級及以上的榮譽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等材料。在編公辦教師還須提交人事關系所在教育局同意報名的證明材料。
六、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在考試前進行;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必須提供報名材料中所有材料的原件,各用人單位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市教育局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復審。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招聘資格。
七、公開招聘的方式
通過以下三種方式招聘新進人員:
(一)綠色通道引進方式
1.招聘對象的基本要求。正高級教師、特級教師、地市級學科帶頭人(本市公辦教師不能報考)。
2.考核對象的確定。按程序和要求公開招聘的信息,由用人學校主動物色、教育行政部門推薦、個人自薦等方式產生擬考核對象,擬推薦對象由市教育局進行資格審查合格后,確定為考核對象。
3.考核引進。由市教育局從市級專業技能評價專家庫中抽取5-7名專家組成專家考核組進行專業技能考核,專業技能考核合格后進行政審和體檢,綜合考核合格后即可確定為引進對象。
4.完成時間。2016年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