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時間、地點:與報名時間、地點一致。
2、資格審查方法:
考生在報名時須提供相關材料。招考單位組織專家通過查看資料、詢問交流等方式進行預評分。評分標準為:學歷、學位、專業、學習成績等占60分,職位所需其他條件(如在校表現、實習表現等其他綜合素質表現)占40分。根據預評分由高到低順序按1:6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報名人數不足6人的,所有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于10月25日17:00后鹽田區政府在線(www.yantian.gov.cn)公布。
3、須提供的材料:
考生應提供材料原件供審查人員驗證,并收復印件。
(1)基本材料:報名表(一式兩份,附件2)、身份證、畢業生推薦表(函)(加蓋學校“畢業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研究生的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處〉”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薦意見(推薦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績單(需有院系加蓋公章)、職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如資格審查時提供不了推薦表的考生,須提供院系推薦意見。如報考者為研究生的,還需提供本科學歷、學位證書。
(2)須提供相應等級教師資格證(也可在畢業后辦理入職手續時提供),英語教師職位要求獲得專業英語八級等級合格證。
(3)有下列情形的,均須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①留學歸國人員資格審查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憑深圳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臨時證明》接受資格審查;未畢業的,資格審查時必須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及畢業時間的證明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確認書;所有留學歸國人員通過考試、考察和體檢后,必須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
②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供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位的,辦理聘用手續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③軍隊院校地方班畢業生報考的,需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證明。
4、其他要求:
(1)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審查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不得進入面試。
(2)考生須本人按時到現場進行報名和資格審查。
(3)資格審查只是對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辦理聘用手續時的審查結果為準。
(4)經審查合格的,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審查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面試。
三、面試
經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此次外出招聘教育系統事業單位職員考試采取先面試后筆試的方式。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及地點由深圳市鹽田區教育局確定并通知獲面試資格的報考者。
(二)面試形式及面試組織
面試由深圳市鹽田區教育局負責組織,報考者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
(三)成績公布:在考生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
(四)面試結束后,各職位在面試成績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筆試入圍人選(如60分以上考生不足1:3比例,筆試入圍人選只包括60分以上考生)。筆試入圍人選及筆試的時間、地點面試結束后1天內在鹽田政府在線(www.yantian.gov.cn)公告。
四、筆試
筆試由深圳市鹽田區教育局統一組織,試題由深圳市考試院命制和閱卷。報考者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深圳市鹽田區公務員和職員管理辦公室、深圳市鹽田區教育局不組織或委托組織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
(一)筆試科目及內容
此次招考教育系統事業單位職員的筆試類型為教育學和心理學,筆試內容及大綱可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查詢,或撥打電話:0755-83776655咨詢。
(二)筆試時間、地點
公布筆試入圍人選時一并公布。
(三)成績公布
筆試結束3個工作日后登錄鹽田區政府在線網站自行查詢(時間如有變動,將另行公告)。
(四)確定入圍擬聘人選
筆試結束后,按照面試、筆試成績6:4的比例加權合成總成績。根據各職位擬聘人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等額確定擬聘人員。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確定為擬聘人選。面試、筆試成績均相同的,可以采取加試確定擬聘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