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銀川市興慶區移民學校隨遷兒童正常入學。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黨辦〔2006〕35號)等有關規定,經寧夏回族自治區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批準,結合興慶區教育工作實際,現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計劃
2012年銀川市興慶區月牙湖移民學校面向全區公開招聘48名教師,其中:初中16名,小學32名。
二、招聘基本條件及要求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寧夏回族自治區戶籍人員;區外普通高等院校寧夏生源的往屆畢業生;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本、專科學歷。報考小學教師職位的考生須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中學教師職位的考生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四)具有與所報學段層次一致的教師資格證書;
(五)具有三年及以上相關教育教學工作經歷;
(六)年齡在35歲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七)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八)具體招聘條件詳見《銀川市興慶區月牙湖移民學校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一覽表》(附后)。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在編在崗教師和特崗教師;
2、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2年3月24日至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3、報名地點:銀川市興慶區第三小學(興慶區玉皇閣北街三醫院對面銀河巷內)。
4、聯系人:陳林 馬金山; 聯系電話:6725664 6716829。
(二)資格初審
1、初審組織部門。興慶區教育局、興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興慶區監察局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初審。報考者所提供的材料須真實、準確、有效,凡由于本人填寫不慎出現影響報考報名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報考者嚴禁使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只選其一)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凡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2、資格初審報名時需攜帶以下證件:
①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學歷證書(含二次)、教師資格證書、原工作單位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②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3張。
③現場如實填寫《興慶區月牙湖移民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一式兩份。
(三)繳費。通過報名資格初審者,須進行交費,報考費每人120元。通過報名資格審核和交費的考生,現場領取準考證。
(四)筆試開考比例。同一職位招聘名額與該職位報考人數之比達到1:3以上方可進行筆試,報名截止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經興慶區月牙湖移民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另行決定。
四、筆試
(一)筆試內容:教育公共基礎知識、相關學科專業知識和教材教法應用能力等,考試時間為150分鐘,滿分為300分。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筆試時間、地點:報考者需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參加考試。
(三)筆試加分
1、烈士配偶、子女加20分;
2、回族考生加5分;
3、同一考生累計加分不超過20分。
(四)劃定筆試合格分數控制線:筆試結束后,由興慶區月牙湖移民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筆試成績劃定筆試合格分數控制線,并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達不到筆試合格分數(含加分)控制線者,取消招聘資格。
(五)筆試成績查詢: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2日后登錄興慶區教育信息網站www.xqqedu.com進行查詢。
五、資格復審及面試(綜合考核)
(一)確定資格復審及面試(綜合考核)人員名單:分學段、學科按報考者筆試綜合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職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及面試(綜合考核)人員名單。招聘職位名額與筆試合格分數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由月牙湖移民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另行確定。
(二)資格復審:面試前,由興慶區教育局、興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監察局負責對進入面試的考生資格進行資格復審,凡發現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人員和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核實,立即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綜合考核)
1、面試組織:面試工作由興慶區教育局、興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根據招聘崗位要求,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管理辦法》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手冊》制定面試方案并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在面試方案規定的時間內組織面試。
2、面試方式:以講課為主,測試各學科專業知識、授課能力、教材教法應用能力。主考官從專業水平、教態、教學語言、教學組織能力、形象舉止、反應能力等方面評并給出評價意見。報考音樂、體育、信息技術的面試考生除進行試講外還須測試專業基本功。體育測試:籃球、排球、田徑等項目;音樂測試:樂器、試唱、舞蹈;美術測試:寫生、繪畫;信息技術測試:技能操作、網頁制作等。每位考生面試時間為20分鐘。
3、面試分值:100分。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面試人數之比達不到1:3比例的,面試設定最低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取消聘用資格。
4、面試時間、地點:興慶區教育局在面試前電話通知考生。(請考生務必保持手機開通狀態)
六、考試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3×50%+面試成績×50%。
七、體檢、考察、補錄與公示
(一)體檢。
1、筆試、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職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2、體檢由興慶區教育局組織,具體時間、地點由興慶區教育局電話通知。(請考生務必保持手機開通狀態)
3、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高等師范學校招生體檢標準》的有關規定執行。
4、招聘單位和受檢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提出復檢。
5、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的考生,取消錄用資格。
(二)考察。對體檢合格列入考察對象的考生,由興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興慶區教育局、興慶區編辦聯合進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同時,考察中還要對報考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
(三)補錄。因考生考察不合格、公示舉報經查屬實、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資格等原因取消考生錄用資格造成的職位空缺,按照相同學段學科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四)公示。考察工作結束后,由興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在寧夏人事考試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如有違規、違紀情況反映,經查屬實,取消招聘資格。
八、聘用及待遇
(一)擬聘人員與興慶區教育局簽訂協議,須在月牙湖地區服務滿6年。
(二)考察結束后無異議者,由興慶區教育局和興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聘用意見。擬聘人員填寫《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擬聘用人員花名冊》、《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登記表》各一式三份,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審批手續。
(三)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登記表》,在一個月內簽訂聘用合同,確定聘用關系,擬聘用人員試用期六個月。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納入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工作人員管理,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保險等福利待遇。
九、其他
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簡章未盡事宜,由興慶區月牙湖移民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附件:銀川市興慶區月牙湖移民學校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一覽表.xls
興慶區月牙湖移民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O一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