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市教育系統部分中小學、幼兒園及市級機關幼兒園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根據《泰興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泰委發〔2005〕87號)、《泰興市師范類畢業生就業工作意見》(泰政發〔2005〕87號)的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對象、崗位、名額及報考條件
1.招聘對象
(1)2011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市(現行政區劃,下同)生源師范類本、專科畢業生。
(2)未在教育系統學校就業的2010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市生源師范類本、專科畢業生。
(3)2011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本科階段為師范類或國家"211工程"院校)。
(4)2011屆本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師范類畢業生(僅限報考中等專業學校崗位)。
2.招聘崗位及名額(見《泰興市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安排表》)
3.報考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取得與報考崗位相同學科的教師資格(未取得教師資格的非師范類畢業生可根據所學專業報考泰興中等專業學校相應專業課教師崗位)。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與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通用;取得某一等級教師資格的畢業生可報考本級及其以下等級的學校崗位。
(3)報考江蘇省泰興中學、江蘇省黃橋中學、泰興市第一高級中學相關崗位必須是2011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生源地不限;報考其他崗位的碩士研究生必須是本市生源。
(4)報考特殊教育學校崗位的考生應為特殊教育師范類畢業生,所學專業及教師資格學科類別不限。
(5)身心健康,適應教育教學工作需要。
二、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7月9日至7月11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泰興市人才市場(泰興市濟川南路87號)。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接受網上、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家長或親友代為報名。代報名人除按報名要求提供各類資料外,必須提供代報名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報名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資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和生源地證明(在高校學習期間,戶口未遷至高校的則提供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戶口遷至高校的則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證明)。
(2)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報到證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未在教育系統學校就業的2010屆畢業生,如已在人才服務中心辦理人事代理,則須提供加蓋人才服務中心公章的就業報到證復印件及人事代理情況證明)。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半身一寸彩色照片4張。
工作人員審核相關證件,符合報考條件的方可辦理報名手續。
5.選擇報考學科,填寫報名表
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根據自身條件,對照《簡章》規定,自行選擇報考學科。每人限報一種類型學校(指普通高中、中等專業學校、初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的一個學科(幼兒園不分學科),報考人員對自己所報學科的選擇及填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因選報學科不當或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本人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
6.報名費用:筆試費100元。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貧困家庭考生,城鎮的憑本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的憑家庭所在鄉鎮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辦理減免考試費用手續。
(二)筆試
1.領取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或委托代領人于2011年7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報名繳費收據到市教育局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
2.筆試時間:2011年7月17日。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內容由所報學科專業知識和公共知識兩部分組成,其中所報考學科專業知識占70\%,公共知識占30\%。信息技術學科專業知識考試內容包括筆答和上機操作,分值各占50\%。職高專業課考試內容分別為:建筑施工專業考《建筑施工》,工程造價專業考《建筑工程預算》,機械制造專業考《機械基礎》。公共知識筆試內容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基礎知識(《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4.筆試形式為閉卷,學科專業知識和公共知識同場分卷考試,筆試滿分為100分。
筆試成績于2011年7月19日前公布。
(三)確定面試人選
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初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分別按各學科招聘崗位數1:1.2的比例(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和學前教育專業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計算面試人選數時,招聘計劃數不足5人的學科按進1法保留整數,招聘計劃數超過5人的學科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數;報名人數不足規定面試比例的學科,按實際參加筆試的人數確定面試人數,但考生筆試成績低于該學科最高筆試成績60\%的,為筆試不合格,不得參加面試),如出現考生成績在起分線上相同的情況,實行同分跟進。
面試起分線及參加面試人選名單于2011年7月23日公布。
(四)資格復核
面試人選于2011年7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報到證原件到市教育局接受資格復核,不得由他人代替。資格復核合格人員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不接受資格復核的作放棄面試資格處理。因考生放棄資格復核或資格復核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在該學科筆試合格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面試
面試于2011年7月26日舉行。面試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主要考核考生必備的教育教學能力。面試形式為說課(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和學前教育專業面試形式為專業技能測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說課時間15分鐘,考生提前1小時按指定的內容獨立備課;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和學前教育專業的專業技能測試方式由評委現場確定。面試具體事宜詳見面試通知書。
各學科面試評委小組由7名評委組成。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后,由紀檢員、計分員在評委給出的成績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然后取有效評分的平均值作為考生的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數),現場向考生公布。
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
(六)體檢
面試結束后,對面試合格的考生按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
根據考生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確定體檢人選時,如出現總成績在起分線上相同的情況,實行同分跟進,增設招聘崗位,并在選崗前公布。
體檢人選名單于2011年7月27日前公布。
體檢執行《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體檢人選于2011年7月28日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市教育局領取體檢通知書。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在該學科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七)選崗與簽約
1.體檢合格人員于2011年8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市教育局領取選崗通知書。
2.市教育局于2011年8月8日組織選崗。選崗必須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及選崗通知書參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選崗時,根據填報志愿分學科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同一學科選崗人員如出現總成績相同,則面試成績高的先選崗,如面試成績仍相同,則抽簽決定選崗順序),每人限選所報考學科的一個崗位,當場選定,不得變更。所有選崗人員必須于2011年8月8日上午8:00前到指定地點報到,逾期不報到作自動放棄選崗資格處理。選崗后出現的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3.選定崗位的人員與招聘學校簽訂就業協議。
(八)聘用
市教育局對選崗人員考核,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公示結束后,按《泰興市事業單位全面推行人員聘用制的實施意見》辦理聘用手續,選定泰興中等專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崗位的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非師范類畢業生二年內必須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否則解除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時須提交就業報到證原件。
三、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和標準,嚴格執行規定的程序和方法,嚴肅招聘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過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條件或有弄虛作假等舞弊行為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四、本簡章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及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市教育局0523-87728130、87728131
舉報電話:市紀委0523-87614410
市教育局紀檢監察室0523-87728168
考試成績等事項公布方式:泰興人才網(www.txjob.com.cn)、泰興教育網(www.jstxedu.net)、泰興市教育局政務公示欄。
泰興市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安排表
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泰興市教育局
泰興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