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縣第五中學公開選調教師公告
根據《同心縣第五中學公開選調教師實施方案》精神,經研究決定,在縣內中學在編教師中公開選調教師,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和范圍
1.堅持德才兼備,“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2.專業對口的原則。
3.采取公開考試考核的辦法進行選調。
4.選調對象為本縣在編中學教師。
二、選調教師的基本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在鄉鎮中學任教滿3年以上;大專學歷必須在鄉鎮中學任教滿5年以上。
3.必須具備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4.所學專業必須與擬調專業對口(特崗入編教師以招錄時報考專業為準或在鄉鎮初級中學任教學科滿三年且有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
5.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合格以上的。
三、選調學校學科及名額
根據縣第五中學學科需要,需選調任課教師30名,其中:語文6名、數學6名、英語9名、物理5名、化學1名、歷史2名、政治1名。
四、選調程序
1.報名。符合選調條件人員持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及相關證明材料等,于2015年8月17日至8月19日到縣教育局人事股現場報名。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聯系電話:0953-8022366。
2.資格審核。由選調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核,確定選調考核對象,經資格審核合格者進入考試環節。
3.筆試。
筆試時間:2015年8月21日下午15:00—17:00。
筆試地點:同心縣第二中學
主要考察應聘者教育教學基礎理論知識和本學科專業知識。
4.選調辦法:
(一)根據筆試成績按所報選調學校相應崗位和選調崗位職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入圍人員。選調錄用時:1、凡在同一學校同一學科的教師報考第五中學相應崗位的依據筆試入圍成績只錄用第一名;2、選調學校錄用第一名后選調學科仍有缺額,依次從同一學校同一學科報考教師第二名中由高分到低分錄用。
(二)在鄉鎮中學連續任教滿8年(2007年8月以前參加工作)且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的筆試成績加5分;在鄉鎮中學連續任教8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加1分,依次遞加,最高加分不超過10分,當總分數出現并列時以參加工作時間早的為準。
5.考核。擬錄用人員經考核考察合格者,辦理調動手續。
同心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5年8月12日